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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最近发布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水资源费与我们现在所缴纳的水费有什么不同?

52 2024-01-04 03:00 admin

一、请问最近发布的《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的水资源费与我们现在所缴纳的水费有什么不同?

水资源费是体现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权属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水费是体现商品交换关系的经营性收费,二者性质不同。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1.收费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后者是供水工程管理单位。

2.交费的义务主体不同。前者是取用城市地下水或者依据地方性法规直接从地下、江河、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后者是一切使用供水工程供应水的单位。

3.两者的用途不同。前者用于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监测、管理和保护;后者用于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大修理和更新改选以及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

4.两者对于拒缴费用的处理途径不同。前者的处理根据《水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请问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针对四川省水电站的话)?不是说政策,而是具体的计算标准,谢谢!

四川水电站一般为0.003元/KWH,那么在运营后每年缴纳水资源费=0.003*水电站的平均年上网电量

三、石油开采过程中形成的废水收水资源费吗?如收,有没有法律依据?

应该缴纳排污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 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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