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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税如何计算?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8-07 02:36   点击:30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矿产资源税如何计算?

铁矿资源补偿费:94年国家文件规定是按销售额的2%计算。如果采矿证上有选厂的按精矿销售额计算。但96年,地矿部给冶金行业下了一文,所有的铁矿山企业,不管是采矿、采选一体,或采选冶一体,都按原矿销售额的2%计算。 铁矿资源税是按年开采矿石吨计算的,我们是贫铁矿,6元/吨。

二、矿产资源税指的是哪些?施工企业需要交矿产资源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

1、资源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2、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在某些情况下,可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为扣缴税款

3、资源税征税范围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4、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5、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6、资源税的税目税额幅度表 税目 税 额 幅 度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或者立方米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黑色金属矿原矿 0.4-30元/吨 有色金属矿原矿 10-60元/吨 盐 2-10元/吨 固体盐 液体盐

7、课税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根据以上几点,施工企业不交矿产资源税。

三、矿产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矿产资源税纳税义务人开采或者生产并销售应税产品,应依据税法规定,计算和缴纳资源税。资源税属价内税,是生产成本的组成部份,交纳的资源税由主营业务收入补偿。纳税人应该设置“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科目进行该税款的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按规定应缴纳的资源税,借方反映实际交纳的资源税,期未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资源税,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资源税。

(1)企业销售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在会计核算上,企业销售应纳资源税的产品, 应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资源税,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2)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也应该作为视同销售处理,依法交纳资源税,其交纳的资源税,根据实际领用部门及领用的目的,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列支。当纳税人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时,作如下分录:

(3)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收代缴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企业应将收购未税矿产品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代扣代缴的资源税,作为收购矿产品的采购成本,代扣代缴的资源税直接计入“物资采购”或“原材料”等科目。会计处理如下(不考虑增值税):

(4)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规定,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卤水)加工成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自产自用的液体盐不再征税。如果纳税人是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资源税准予抵扣。同时注意,资源税属价内税,对外购液体盐所含的资源税税额,应作为液体盐的采购成本,不再进行分离;待生产耗用加工固体盐时计算准予抵扣的资源税税额 ,确定固体盐应纳的资源税。

四、砂石属于矿产资源税收范围吗?

沙石料不属于资源税收范围。 资源税征收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

五、矿产资源补偿费与矿产资源税有什么区别?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应当及时全额上缴,并按照下款规定的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成比例分别入库,年终不再结算。”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六、收购未税矿产品是否应代扣资源税?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1998]4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应当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手续,并依法履历表行代扣代缴义务。

扣缴义务人在收购矿产品时,就主动向销售方(纳税人)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扣缴义务人据此不代扣资源税。

凡销售方不能提供"资源税管理甲种证明"的或超出"资源税管理乙种证明"注明的销售数量部分,一律视同未税矿产品,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并向纳税人开具代扣代缴税款凭证。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否则,应纳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可见,该厂未履行代扣代缴手续,是违反规定的。

七、企业自产自用的矿产品怎么交资源税?

企业自产自用的矿产品,按照市场销售价格及实际使用数量交资源税。销售产品或自产自用产品相关的资源税会计处理: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八、资源税——资源税的计算?

洗选煤折算率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一:洗选煤折算率=(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 ÷洗选煤平均销售额×100%

洗选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环节平均成本、洗选环节平均利润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

公式二:洗选煤折算率=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综合回收率)×100%

原煤平均销售额、洗选煤平均销售额可按照上年当地行业平均水平测算确定。

综合回收率=洗选煤数量÷入洗前原煤数量×100%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应税煤炭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即:自采原煤)加工的洗选煤。

原煤是指开采出的毛煤经过简单选矸(矸石直径50mm以上)后的煤炭,以及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等。

洗选煤是指经过筛选、破碎、水洗、风洗等物理化学工艺,去灰去矸后的煤炭产品,包括精煤、中煤、煤泥等,不包括煤矸石。

原煤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洗选煤计税销售额按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计算。洗选煤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洗选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纳税人销售应税煤炭的,在销售环节缴纳资源税。纳税人以自采原煤直接或者经洗选加工后连续生产焦炭、煤气、煤化工、电力及其他煤炭深加工产品的,视同销售,在原煤或者洗选煤移送环节缴纳资源税。

扩展资料

税人申报的原煤或洗选煤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视同销售应税煤炭行为而无销售价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下列顺序确定计税价格: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原煤或洗选煤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按同类应税煤炭的平均成本利润率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

九、强行开采矿产品和生产盐缴纳资源税吗?

填空:我国境内(包括领域及管辖海域)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包括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十、贺州市骏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介绍?

简介:贺州市骏鑫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0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矿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大理石、陶瓷材料收购、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邓培有成立时间:2012-12-06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45110020002478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香花村207国道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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