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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7-12 23:54   点击:10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盐池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

兰州市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一、全市大力倡导的葬礼葬法改革的内容

在葬礼改革上:向群众大力提倡厚养薄葬,提倡遗体告别、开追悼会、佩戴黑纱白花、敬献花圈花篮和祭祀节日“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家庭追思会”等新时代文明祭祀新方式。在葬法改革上:向群众大力推广“树葬”“壁葬”“家庭成员合葬”“骨灰撒散”等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绿色节地、低碳环保的生态葬法。

二、兰州市法定的火葬区域

兰州市实行火葬的区域为: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个行政区的全部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山区乡村,以及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忠和村。

三、遗体火化及购买墓穴的规定兰州市法定火葬区域内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禁止违法土葬。

购买墓穴应在本市持有《甘肃省经营性公墓许可证》的合法公墓内选择;在非法墓地、墓区和耕地、林地购买的墓穴一律不受殡葬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四、在城区广场、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行悼念仪式的处罚规定

“在城区广场、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举行悼念仪式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设施、场地、服务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全市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基本殡葬(火化)免费服务规定

根据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财政局《关于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基本殡葬(火化)免费服务的通知》(兰民发〔2012〕24号)规定:

1、减免对象:持本地户籍的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义务人的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应当免除火化基本丧葬费用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以及土葬改革区内自愿实行火化的上述人员。(但享受丧葬补助、工伤保险或有关赔付中领取丧葬补助、火化区内死亡后土葬的人员除外。)

2、免除基本殡葬(火化)费用范围:市区范围内普通车辆接运遗体费、殡仪馆3日内遗体冷藏存放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3年内骨灰寄存费、200元标准的骨灰盒。

3、办理程序:丧事承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死亡人员户口本、《死亡证》、兰州市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及发票的原件,填写《兰州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火化)免费服务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死亡人员户籍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办理基本殡葬免费审批手续。

异地死亡或异地火化人员符合本规定的,持异地《死亡证》、《火化证》及遗体火化发票等原始材料,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六、兰州市辖区内的合法经营性骨灰公墓

兰州市区域内经省民政厅批准的合法经营性骨灰公墓有:兰州市龙凤园公墓、兰州市天桥公墓、兰州市金西陵园、兰州市南山故园、兰州松鹤园树葬公墓、兰州长青园园林公墓、兰州和平牡丹园园林公墓、甘肃卧龙岗园林公墓、甘肃卧龙岗颐景园、兰州居龙园园林公墓、榆中万眼泉园林公墓、兰州万泉生态公墓、兰州天福陵园、甘肃永安陵园、兰州沈家岭福寿人文园。

七、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等殡葬设施、扩大墓区面积的处罚规定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等殡葬设施、扩大墓区面积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八、对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处罚规定

“对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九、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安置性墓地从事墓穴经营活动,向火葬区域死亡人口提供墓穴用地,以及已取缔、关闭的墓区继续接收安葬的处罚规定

“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安置性墓地从事墓穴经营活动,向火葬区域死亡人口提供墓穴用地,以及已取缔、关闭的墓区继续接收安葬的,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按每穴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十、异地死亡者办理遗体外运审批手续规定

凡在我市辖区内属异地死亡者,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火化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运往外地者,逝者家属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申请条件:(1)有遗体运出本市的特殊情况、特殊原因;(2)家属向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2、办理所需材料:(1)死亡证明(正常死亡者由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逝者生前所在单位、临终前的医疗机构出具;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门出具);(2)接收证明(逝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3)身份证明(逝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的身份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必须提供原件)。

3、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18189564813或0931-8447243。

十一、对遗体运送车辆管理的规定

“我市运送遗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凡我市运送遗体,统一由市殡仪馆负责承办,派出专用车辆运送”。“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遗体的运送。”

十二、为应火化遗体土葬提供运输、设施等服务的处罚规定

“为应火化遗体土葬提供运输、设施等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物品;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三、在火葬区域内制造、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处罚规定

“在火葬区域内制造、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物品;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四、对拒绝、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的规定

“拒绝、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或者侮辱、殴打殡葬管理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法规政策的处罚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全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兰州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暂行规定》,坚持“一事一报”原则,报告表装入廉政档案,不准违反“十不准”规定,否则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要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要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传承先进文化;要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凡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追究相应责任。”“对违反规定,进行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没收收受的礼金,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对采取变相方式大操大办的,要从严查处。”

十六、兰州市办理火化业务的单位

兰州市殡仪馆(24小时服务电话:96444,0931-2211666)。

十七、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24小时殡葬违法举报服务热线电话:0931-8447243。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上沟109号(西关什字静安小区19号楼1单元9楼。)

二、宁夏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1年1月1日宁夏自治区发布了《房产税实施细则》对70年使用期限的房子征收房产税;《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三、盐场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调整盐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7]5号),自2007年2月1日起调整盐业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其中,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5元征收;南方海盐、湖盐、井矿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10元征收;液体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元征收;通过提取地下天然卤水晒制的海盐和生产的井矿盐,其资源税仍分别按每吨20元和12元征收。

《关于调整工业盐和食用盐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101号),自2007年9月1日起,盐(指主体化学成分为氯化钠的工业盐和食用盐,包括海盐、井矿盐和湖盐)适用增值税税率由现行的17%统一调整为13%.

自2009年1月1日起,工业盐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四、盐滩城镇土地使用税

汉朝始设官台场 并后成山东八大盐场之一

寿光北部盐业历史由来已久,史书记载:汉景帝中元二年(公元前148年)置寿光县,设盐官,司盐事;到元朝初年,元世祖在山东共设立盐场19处,位于寿光县境内的名为“官台场”(同“官台盐场”),东西长达百余里,盐务由“山东都转运司益都课税所”统一管理;至明代,沿海一带贫民至此以捕鱼、煎盐为生,当时的制盐方法仍是“取卤熬盐”,朝廷在官台场设立盐课大使、副大使主管盐务。

清康熙十八年,官台盐场撤销,并入寿光县管理;雍正八年,政府为把控盐务,又重新设立官台场,由场署直接管理,并将潍县固堤场并入;1895年,清政府开始在羊角沟(今羊口镇)广辟盐场,发展到清光绪时,盐务改归巡抚监管,下设“盐课司”。至此,山东盐场经裁并后,由原来的19处变为8处,官台盐场便为合并后的八中之一。而制盐方式的改变,是在乾隆元年(1736年),由煎盐变更为滩池晒盐。据《山东盐业志》记载,“煎晒盐斤,俱因天地自然之利,而晒较煎又觉事半功倍。”

“繁华之区”到“低谷” 王官盐场历经坎坷

到1915年9月(民国时期),官台盐场与王岗盐场合并,定名“官岗盐场”,1918年改为“王官盐场”,场署迁西驻羊角沟,全场共有盐滩1025副,其中井滩963副,沟滩62副。在此期间,寿光、广饶两县及外地一些富户瞄准商机,在羊角沟周围投资盛建盐场,并共同出资建成长约20公里的轻便铁路,以便运盐之用。彼时的王官盐场曾一度称为“繁荣之区”,山东省在羊角沟设立“盐务稽核所”,主管税收、称放事宜。

后因盲目生产、管理不善,导致大量原盐滞销,王官盐场盐业开始进入低迷期,晒盐户十有九赔。因此,1920年,政府下令销毁王官盐场盐质低劣的老垣子滩池37副,横垣、林垣、崔垣滩池94副,均由政府酌情发给补贴。1921年3月,下令铲除王官盐场所有废弃滩坨,所有陈盐一并销毁;同年6月,王官场的郑垣、肖垣88副滩被封闭,存盐全部销毁;1924年5月,宋垣146副盐滩被封闭,存盐被销毁。

1925年,王官场奉命对盐滩进行清查、丈量、登记、造册,尚存盐滩517副,并向滩户发放“制盐许可证”。同时划分了产盐区:一区是羊角沟,有滩池175副;二区是宁海寺,有滩池261副;三区是小清河北岸,有滩池30副;四区郭垣,有滩池51副。共计滩池517副,有盐民2848人,年产原盐约7万吨。

军!阀、日伪盘剥 日均侵夺存

五、眉县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69万算,过户税费约为58000元。过户税费具体如下:

二手房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六、盐矿城镇土地使用税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经研究,现对盐场、盐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或给予定期减征、免征的照顾。

七、盐池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他有服务站的,服务站服务的很周到,大道加油充气零售食品解决了很多人长途到此地的问题,在当地是一个创举,解决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当地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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