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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美国保险进行个人税务筹划?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10-17 18:25   点击:138  编辑:缪美   手机版

关于涉美人士的税收筹划,尤其是如何用保单做税收筹划,是广大理财师特别关心,但又纷繁复杂、争议颇多的话题。因为美国税制非常复杂,涉美人士的税收筹划专业性非常强,很难全面了解掌握。本文对美国关于人寿保险的涉税规定做了比较有条理的解析,思路清晰、观点中肯、干货满满,实为难得的好文,特为大家推荐。(编辑:刘长坤)

郑重提醒:美国税制复杂,涉美人士的税收筹划必须和专业的美国税务师合作方可实操,切不可贸然给客户安排!

从保费角度谈保险避税

在美国,用来购买个人伤残收入保险,人寿保险和个人年金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被视为个人支出,从而不能列入所得税扣减项目。看到这里是不是大家都很郁闷,其实我也很郁闷。估计这句话已经让很多看了移民前要做好保险规划这一类文章的人郁闷了,因为大部分的保险都是期缴,所以如果你要移民美国,最好在移民前趸交购买保险,不然剩余的保费还是要被征收税务的。当然很多其它国家对这一项是免税的。在美国是否有列外呢?当然有,如果购买年金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税收优待条件的退休计划进行融资,那么保费就列入扣减项目。另外,对于医疗费用保险和满足特定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来说,只要保费和家庭医疗费用的总和不超过纳税人调整后总收入的7.5%,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但是其中,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要受到进一步的限制,当然该限制会随着通胀因素而进行调整,并且随着受保人实际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免税额。例如50岁的人和70岁的人的长期护理保险的免税额就不一样,显然70岁要比50岁多,差别接近7倍。还有,为慈善机构购买的保险,以及为赡养协议购买的寿险,健康保险和年金,这些都可以列入税收减免项目。当然,雇主为雇员购买的上述保险,也可以做为营业成本在税前列支。

看到这里,我会提前说一下,如果是爷爷这一辈购买的保险,受益人是孙子这一代,死亡赔偿金是一定会征收隔代转移税的。这个税率最高是55%。

从死亡给付的角度谈保险避税

根据美国的国内税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101节a款第一条规定,一般情况下,人寿保险的死亡赔偿金可以免征联邦所得税。这里要强调的是,必须是由于受保人死了的情况下的理赔金才能免税,也就是说受保人的死亡导致合同到期。而且,其它在受保人死亡时给付的款项,例如年金的现金价值或者其它本来应该在被保险人有生之年支付的保险金,都不符合死亡保险金的定义。

上述的一般规定很简单,但却有复杂的例外规定。下面对这些例外规定做一个简单叙述。

1有偿转移规定

简单来说,如果某一寿险保单或保单上的任何利益向另一方转移,并且获得了有价值的对价,那么死亡保险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丧失免征所得税的优惠。其中,总死亡赔偿金中需要征税的部分是除了支付的对价和已缴净保费两项之和的剩下部分。假定A以5000美元的价格将一张自己作为受保人的保额为10万美金的保单转让给B,也就说保单持有人现在是B,并进一步假定五年后,A死亡,此时B已经给了10000美元的保费,那么受益人的免税额就是15000美元,剩下的85000美元都是要征收所得税的。当然有偿规定也有例外情况:1保单转移给受保人;2保单转移给受保人的合伙人,受保人为合伙人之一的合伙企业法人,或受保人为高级管理者或持股的公司;3转移没有引起税基的改变,包括:免税的公司;善意的赠与。这里要重点讲一下,如果保单当作礼物赠送,并且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对价,死亡保险金还是可以免征所得税。

2不符合美国国内税法对人寿保险的定义

美国国内税法第7702节中有对人寿保险的定义,根据这一定义,可以确定某一保单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这里也是简单叙述说明原理。美国政府制定这个规定是因为很多现在的保险,特别是万用寿险以及年金保险,还有两全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已经带有很强的投资属性。因为传统的保险在保费,现金价值和保额之间有严格的精算关系。所以要想让一个人寿保险符合税收优惠规定,就必须要让这个人寿保险看起来是在精算层面的真正的人寿保险。美国政府为此制定了两种测试方法,以便确定这种保险是不是人寿保险。

第一种测试主要适用于传统类型的保单,称为现金价值测试(cash-walue accumulation test)。这一测试要求退保现金价值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用来为未来合同给付金额融资所需的趸交净保费。计算该趸交净保费所依据的利息是4%和合同规定的保证利率中的较大者。死亡费用以合同中规定的为基础。

第二种测试主要是针对万能寿险和相关保单的,它要求保单同时满足基准保费和现金价值通道要求。如果任何时候的累积保费都没有超过基准趸交保费或该时间点基准均衡保费之和这两项中任一一个的较大者,合同就符合基准保费要求。基准趸交保费(guideline single premiun)是根据6%的利息率或合同保证利率中较大者计算得出。基准均衡保费(guideline level premiun)是通过类似于基准趸缴保费计算出来的,但是采用最低利率是4%。另外任何时候保单的死亡给付都至少等于现金价值的一定百分比,那么保单就满足现金价值通道要求(cash-value corridor requirement)。具体看下图。

法律同时要求保单设定的期满年龄必须在95岁到100岁之间。这个规定使得在95岁之前就要视同死亡而进行的给付的保单是不符合美国国内税法的要求。看到这一点,我就想说一下,对于那些通过短期保险,例如中X寿的短期两全保险(endowment insurance)转移资产到海外的人士来说,如果你是移民去美国这种保险的钱基本上是要收税的。

如果一张保单在美国不符合人寿保险的定义那么基本上就丧失了死亡给付税收优惠的要求。

3其它原因导致人寿保险的死亡给付金被全部或部分课税

符合延税标准的养老金(qualified pension)或者利润分享计划进行的给付;

债权人从以债务人为受保人的人寿保险中获得的保险金;

作为公司获利或薪金取得的保险金;

作为赡养费领取的保险金;

用来偿还挪用资金的保险金。

最后,支付给公司的死亡保险金可能由于公司的选择性最低税收(alternative minimum tax)而引致普通税的处理。前述这一税率是在20%。

4人寿保险死亡金的不同给付方式对税收优惠的影响

人寿保险死亡金的不同给付方式也会影响到税收优惠。如果选择定期给付方式,每期可以作为本金返还而不计入应税收入的金额就等于保额除以约定期限内的给付次数。超过该金额的部分就是认定为利息,要被课税。

如果选择定额给付方式,那么每笔资金的免税部分就等于保额除以能够在特定的保证利率下穷尽本金的分期付款的次数。超过的部分也会被认定为利息收税。

当然还有一种方式就不在这里阐述。

生存给付

生存给付比较复杂,这里我们简单就几个概念做一些阐述。

修正两全保险合同(modified endowment contract),这种保险是符合上述的人寿保险的定义,但是却不能通过七年保费支付测试。修正的两全保险合同更符合人寿定义,但是它的某些生存给付在更大程度上是按照年金的标准课税的。

红利通常被认为是不应课税的超额保费的返还,但是红利引起的利息是要交税的。但这种情况有两种例外,第一,如果保单是修正两全保险合同,或者不能满足美国税法对人寿保险的定义就是要课税的,除非他们用来购买增额缴清保险(paid-up additional insurance)。第二

如果非修正两全保险保单已经支付的红利总额超过了保费支付的总额,所获红利超过已缴保费总额的部分就构成普通收入的一部分,将会被课税。

现金价值,如果保单满足美国税法关于人寿保险的定义,那么人寿保单的现金价值获得的利息不计入当期应税收入。如果保单不满足美国税法的定义,而且每年的保单利益超过了当年的保费支付总额,那么,当年现金价值增加额中的一部分应缴纳所得税。每年的保单利益是下面几项的总和:1当年现金价值的增加额,2纯粹寿险保障的价值,3获得的红利。另一种涉及现金价值的行为就是退保现金给付。这种情况下适用所谓的成本补偿原则(cost recovery rule)。即计入保单所有者的总收入中的退保价值金额是总退保金好过成本基础(cost basis)的部分。成本基础一般等于已缴保费之和减去以现金方式或保费抵免方式所获得的红利之和。举例说明,A有一分10万美金的普通寿险保单,这份保单是10年前签发的,保费为2500美元每年,退保现金价值为30000美元。10年的保单红利之和为20000美元。那么如果A此时退保,应付的税款就是30000-(25000-20000)=25000美元.

关于生存给付还有多个方面,这里就不一一阐述了。

健康保险

关于健康保险单的给付基本上是可以免税的,因为这些会被视为对已发生费用的补偿。但是长期护理费用保险超过175美元的部分还是要缴税。另外年金保险的所得也是要纳税的,其中发放的红利,提取的现金价值,保单贷款以及年金部分退保所获得的金额超过成本基础的部分应计入所得税纳税范围。另外,对于下述四种情况,还要被征收10%的惩罚税。1一系列的等额终身周期性给付,2对已满59.5岁的纳税人的给付,3符合延税标准的退休计划的任何给付,4任何由纳税人伤残或身故引发的给付。

死亡保险金计入遗产征收遗产税的情况

除了所得税之外,从联邦遗产税的角度讲,美国税法第2042节规定,如果以下两个条件中任意一个得到满足,人寿保险的死亡保险金就需要计入死者的遗产,缴交遗产税。

1、保险金应付给受保人的遗产或受保人的遗产的利益支付;

2、受保人在死亡时刻拥有保单的哪怕只是一部分的所有权附带权利。

因此,即时被保险人,不拥有保单,但如果遗产属于受益人,死亡保险金就会计入总遗产。所以在美国想利用保险金赔付了来支付遗产税几乎是不可能的,基本上还是要使用其它工具,例如信托来实现规避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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