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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报废年终所得税前扣除怎么处理?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2-05 16:01   点击:86  编辑:admin   手机版

存货报废年终所得税前扣除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二、三、四、五条规定,你公司在实际处置上述变质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即实际资产损失,可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2012年度税前申报扣除。但前提条件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同时还应根据公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等证据材料进行确认。

另外,在对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的金额确认上,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条规定,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这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算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的金额。

补充:

税前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计算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上述所说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既符合国家关于企业财务、会计处理规定,又与税法规定相一致的扣除项目;(二)税收调整项目,即财务、会计处理与企业所得税法规、政策不一致的项目,该项目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按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计税工资,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目前税前扣除工资标准实行三种方法:1、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2、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实行提成工资办法;3、未实行上述两种办法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办法。

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这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算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的金额。

企业年金尚处于探索阶段 税收政策有七方面设想

发布时间:2006-9-26 9:01:00 阅读次数:291 编辑:彭程

在昨天召开的首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指出,我国企业年金尚处于探索阶段,其中税收制度不健全是制约企业年金发展的原因。

他说,由于不同层次养老保险的功能和目标均有所不同,我国对其采取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上实行的是“三免”政策,即对企业和个人缴费环节、运行环节和领取环节免征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而对企业年金,则只对企业在标准内的缴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在其他方面则没有税收优惠。至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现行税收政策只对保险公司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收入免征营业税,其他环节都没有税收优惠。

对于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关于企业年金本身的税收政策,第二个方面是关于运营、管理企业年金机构的税收政策。有关企业年金本身的税收政策,目前仍有许多方面不明确或不完善的地方,从总体上看滞后于养老保险形势的发展。而关于运营、管理企业年金机构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关于信托机构的税收政策,目前也未予以明确。

他表示,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体现鼓励和规范企业年金的设立和发展;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相协调;有利于收入分配的公平;与现行税制框架体系相协调;尽力避免经济性重复征税;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与我国目前的征收管理水平相协调。

同时杨元伟提出了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7点设想。

1.企业年金的受托人为纳税义务人,履行企业年金的各项纳税义务,包括实体义务和程序义务。

2.企业支付的年金缴费。原则上应当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列支,但为了避免企业利用年金计划避税,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必须设定一定的限制条件。

3.个人支付的年金缴费。个人支付的年金缴费原则上应当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在个人领取年金时,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避免个人利用企业年金计划避税,必须对个人缴费设定一定的标准,根据当前人民生活水平,税前扣除额可定为400元/月,以后可以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相应调整。

4.企业缴费到个人账户环节,企业缴费不作为职工当期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5.年金投资经营所得分配进入个人账户后,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6.投资管理人运用年金投资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投资管理人因为受托从事企业年金投资活动而获得的管理费(含代理费、佣金、手续费)等,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7.退休职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时,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虽然区分收入来源的性质征税会更为公平,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难度很大,并且由于个人和企业缴费在缴费环节免税,因此对养老金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比较适宜。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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