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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各项计算办法(建筑服务)?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05 13:26   点击:30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各项计算办法(建筑服务)?

1、以预交款4500000(就是你这个月批了多少进度款)为例计算一下各项需要交的数额,如果没有表格的话照着下边的样子自己做一个就行,很简单的。

2、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在国税局交,一般纳税人是2%,计算办法,4500000(预交款)/1.1*0.02=81818.18(预征税额),填到预征税额下边建筑服务栏。

3、地方税(费)综合纳税申报表,在地税局交,有五项,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下边就来一次说一下每一种的计算办法。

4、印花税:合同额的万分之三,有的地方可分次交,注意是合同额的万分之三,不过这里还是以4500000为例,4500000*0.3‰=1350。

5、城建税:预征税额的5%,就是你国税交的数×5%4500000/1.1*0.02*0.05=4090.91。

6、教育费附加:预征税额的3%,4500000/1.1*0.02*0.03=2454.55。

7、地方教育附加:预征税额的2%,4500000/1.1*0.02*0.02=1636.36。

8、企业所得税:注意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比较特殊,是预交款/1.1*0.2%(有的地方要求你直接拿预交款*0.2%,可以跟他们沟通)4500000/1.1*0.002=8181.82,注意到这个数字没有,刚好比预征税额少10倍。

二、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劳务的,预缴增值税时如何缴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缴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第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退税?

国税局一般不会退税,可以预留到下个月少交

四、建筑外地施工预缴增值税后如何报验?

正常申报,收入不变,主表一会自动跳出来预交的税金,如果没有跳出来,就手动填在分次预交一栏。再申报就可以了

五、建哪些建筑服务需要异地预缴?

在异地做建筑服务,税务征收有属地原则,都应在异地预缴纳增值税。

六、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小规模的增值税负率是3%,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率是3.5%。这个每天都有所变化,但大体是这个附近。增值的税负率是指当期所缴纳的增值税与当期相对应的营业收入的之前的比例关系。税负率般是税务局在对企业进行核查时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七、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张完税凭证,如何做帐?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张完税凭证的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八、建筑异地预缴增值税未扣分包款?

建筑行业预缴税没有抵扣分包怎么办

没减掉分包款等于自己多交了部分税款了,不过预缴的增值税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的,而且预缴也只是2%左右吧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预缴增值税税率及相关账务处理

答: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规定:(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提供建筑服务缴纳的税率调整为10%.因此,笔者认为应根据取得预收款所对应的建筑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区分,适用调整后税率的

九、建筑业按多少税率预缴增值税?

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增值税按11%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十、企业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已经预缴的增值税款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栏次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1栏“本期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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