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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在取得资格前开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8-08 10:14   点击:29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一般纳税人在取得资格前开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的。具体法律条令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如何处理?

 取得异常凭证应如何处理

  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不允许抵扣或办理退税;已经申报抵扣的,应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按照异常凭证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

  由于B公司向A公司开具的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B公司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凭证,A公司取得其主管税务机关发出的《税务处理事项通知书》后,原申报抵扣的,应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异常凭证作进项转额转出后能否再申报抵扣进项

  经核实,异常凭证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申

  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以下两种操作方式,异常凭证可继续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

  (一)接受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

  A公司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有异议,可在收到《税务处理事项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查申请,并提交业务合同、银行凭证、运输仓储证明等有关说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一般应自接收申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常凭证的核实。异常凭证经核实后,未发现异常情形,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或出口退税有关规定的,A公司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继续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

  (二)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解除异常凭证

  走逃(失联)企业重新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履行完毕相关涉税义务、调查澄清相

  关涉税事项后,纳入税务机关正常监管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解除其走逃(失联)企业身份,同时可解除异常凭证的认定。

  如B公司与其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履行相关义务事项后,被主管税务机关解除走逃(失联)企业身份。A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解除异常凭证认定后,向A公司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A公司据此办理申报抵扣或办理出口退税。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简易征收房租发票可以抵扣?

这块木有神马问题,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要你将成本中用于简易项目和适用税率分开核算,适用税率部分的成本取得专用发票认证通过后均可以抵扣。

比如,建筑业的新老项目,还有增值税条例下的适用简易征收的货物等等都是分开核算就可以。

会计上严格按照财会〔2016〕22号新规即可。同时也需要注意,有部分项目不得抵扣!!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易征收项目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456号)。最后再科普下简易征收的范围,差不多有38项:【法规依据】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财税[2016]36号。(一)征收率:3%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7、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8、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9、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0、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11、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12、药品经营企业(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3、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4、一般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5、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16、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7、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18、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只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19、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20、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施工许可证或工程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的项目)。21、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二)征收率:5%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7、个体工商户及试点期内的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缴纳增值税。8、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地区,个体工商户及试点期内的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销售额减去购房价款的差额缴纳增值税。9、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10、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11、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12、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 )。(三)征收率:3%/减按2%1、旧货。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或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开票和取得怎么区分?

1、小规模不能开增值税专票,如果需要专票,只能税局代开;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和普票。

2、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

3、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以(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4、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五、对专利公布前已实施该技术的单位能收费吗?

不可以。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因为公布前该专利申请内容还没有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该技术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使用技术的单位和个人不用支付专利公开以前的使用费。

六、一般纳税人购进时若是取得普通发票怎么做账?

借:存货

贷:银行存款或往来

把你们的税计入存货成本就可以了.

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么?

一:目前没有文件规定强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抵扣。二:如果不认证,不符合下述条件,无法继续认证,并且无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四、红字发票开具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如果您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八、关于屠宰场一般纳税人进项取得最新政策?

1、按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购方可抵扣13%

2、屠宰加工只是初加工,销售税率还是13%

3、政策决定了会产生这种现象。收购时是按买价直接抵13%,销售时还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再乘13%。比如购进价100,可抵扣100*13%=13,如销售110,销售税=110/1.13*0.13=12.65,进项大于销项,也就是说卖价不超过113时是不会上税的。

4、提高销售价才能抵掉哈

机会成本呢、影响现金流这个我就不懂了哈。

“我的设想是能不能通过发展别的利润率高的业务来增大销项,抵扣猪肉的进项呢?或者直接把其他子公司的高利润业务抽出来,并到该屠宰公司中,来抵销项可以吗?不相干的业务之间可以互相抵吗?”这个想法是可行的。一个企业申报当期的进项销项公司的都是申报的总数,并不会要求单独核算生猪有多少进销项其他产品又有多少了,也就是说生猪取得的进项税可以用来抵扣其他商品的哈,只要是属于增值税类的业务都可以。

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如何入账?

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对于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全额计入购货成本的,不得进行抵扣。一般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某公司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之前签订的合同成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可以的。具体法律条令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发票作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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