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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m制定了哪些公约?

57 2023-10-22 21:55 admin

一、iom制定了哪些公约?

IMO的最著名的三大公约是《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3/78防污公约(MARPOL 73/78)》和《78/95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 78/95)》。

这三大国际公约一个是管船舶安全的,另一个是管环境保护的,还有一个是管船员质量的,很有代表性。此外,还有一个公约和一个规则也很重要,即《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这两个也都是有关人命财产和航行安全的。当然,IMO制定的这些文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文件也在不断地修改和补充。比如,要求新油轮建造要有双层船壳、强制GMDSS的配备和使用、禁止船舶往海上倾倒垃圾、提高船员的培训标准等等新规定,就需要不断地对原有规定进行更新。

二、拿破仑制定了什么法典?

《拿破仑法典》是人类历史上资产阶级国家的第一部民法典,原则鲜明,编排合理,逻辑严谨,语言简洁,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部诞生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保卫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而制定的。

而且这部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原则也为后来许多欧洲国家借鉴和效仿。

随着拿破仑在欧洲的军事扩张,《拿破仑法典》也被应用到法军所到之处。

由于该法典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因而对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起到了立法规范的作用,从而具有了广泛的世界意义,其内在的价值和思想即使在今天也仍然光彩夺目。

三、1954制定了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故称其为“五四宪法”。

四、夏朝制定了哪些刑法?

  夏朝军队:《左传.哀公元年》记伍子胥之言说:夏少康逃亡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这里将田、众并提,并将之与军事概念“旅”相联系,反映了夏代实行的是临时征召的民战,兵民合一.夏朝的军队装备有用铜制作的兵器以及铠甲,受夏王直接指挥.  夏朝刑法:据对《尚书∷洪范》的研究,可以确定为死、墨、劓、膑、宫和幽闭6种,其中宫与幽闭是根据适用对象性别不同而方法有别,实为一类.可见从夏朝起,中国已建立了一套以肉刑、死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即五刑制度.这套刑法制度基本上为殷、周两代袭用,并对后世的刑法制度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夏朝还修筑了监狱,称“夏台”或“钩台”.

五、什么制定了行动法规?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六、谁制定了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Brain storming),是指由美国BBDO广告公司的奥斯本首创,该方法主要由价值工程工作小组人员在正常融洽和不受任何限制的气氛中以会议形式进行讨论、座谈,打破常规,积极思考,畅所欲言,充分发表看法。

头脑风暴法出自"头脑风暴"一词。所谓头脑风暴(Brain-storming) 最早是精神病理学上的用语,指精神病患者的精神错乱状态而言的,如今转而为无限制的自由联想和讨论,其目的在于产生新观念或激发创新设想。

在群体决策中,由于群体成员心理相互作用影响,易屈于权威或大多数人意见,形成所谓的“群体思维”。群体思维削弱了群体的批判精神和创造力,损害了决策的质量。为了保证群体决策的创造性,提高决策质量,管理上发展了一系列改善群体决策的方法,头脑风暴法是较为典型的一个。

采用头脑风暴法组织群体决策时,要集中有关专家召开专题会议,主持者以明确的方式向所有参与者阐明问题,说明会议的规则,尽力创造融洽轻松的会议气氛。一般不发表意见,以免影响会议的自由气氛。由专家们“自由”提出尽可能多的方案。

头脑风暴何以能激发创新思维?根据A·F·奥斯本本人及其他研究者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头脑风暴法,联想是产生新观念的基本过程。在集体讨论问题的过程中,每提出一个新的观念,都能引发他人的联想。相继产生一连串的新观念,产生连锁反应,形成新观念堆,为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热情感染,在不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集体讨论问题能激发人的热情。人人自由发言、相互影响、相互感染,能形成热潮,突破固有观念的束缚,最大限度地发挥创造性地思维能力。

竞争意识,在有竞争意识情况下,人人争先恐后,竞相发言,不断地开动思维机器,力求有独到见解,新奇观念。心理学的原理告诉我们,人类有争强好胜心理,在有竞争意识的情况下,人的心理活动效率可增加50%或更多。

在集体讨论解决问题过程中,个人的欲望自由,不受任何干扰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头脑风暴法有一条原则,不得批评仓促的发言,甚至不许有任何怀疑的表情、动作、神色。这就能使每个人畅所欲言,提出大量的新观念。

头脑风暴法应遵守如下原则:

1.庭外判决原则(延迟评判原则)。对各种意见、方案的评判必须放到最后阶段,此前不能对别人的意见提出批评和评价。认真对待任何一种设想,而不管其是否适当和可行。

2.自由畅想原则。欢迎各抒己见,自由鸣放,创造一种自由、活跃的气氛,激发参加者提出各种荒诞的想法,使与会者思想放松,这是智力激励法的关键。

3.以量求质原则。追求数量。意见越多,产生好意见的可能性越大,这是获得高质量创造性设想的条件。

4.综合改善原则。探索取长补短和改进办法。除提出自己的意见外,鼓励参加者对他人已经提出的设想进行补充、改进和综合,强调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这是智力激励法能否成功的标准。

5.突出求异创新,这是智力激励法的宗旨。

6.限时限人原则。

七、唐太宗制定了什么法律?

唐太宗李世民注重立法,着力创制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了通过法律对国家实施有效管理,他主持制定了《贞观律》,明确了赏罚制度,在此基础上经过长孙无忌等大臣的完善形成了《唐律疏议》,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唐律,后来经不断修订完善在整个唐朝都得以实施。

从一定意义上讲,唐律具有封建法典的典型特征,它是和罗马法、拿破仑民法典并驾齐驱的三部具有世界意义的重要法典。唐律的产生标志着中华文明特别是中华法制文明走向成熟,也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到来。

八、ieee制定了多少什么标准?

IEEE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授权为可以制定标准的组织,设有专门的标准工作委员会,有30000义务工作者参与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每年制定和修订800多个技术标准。

IEEE的标准制定内容有:电气与电子设备、试验方法、原器件、符号、定义以及测试方法等。

九、1953我国制定了哪部法律?

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此次制定通过《选举法》,是在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在普选产生正式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之前,由政协会议代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地方人民代表会议代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政协会议和地方人民代表会议由邀请、推选、协商等方式产生的人士组成。

实行普选的方式产生基层人大代表、召开正式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提议,始于1952年底。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1953年召开普选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大,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大;同时决议成立选举法起草委员会,进行选举法起草事宜。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了《选举法》,确认了建国初期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普选、逐级召开地方各级人大和全国人大提供了法律基础。

十、西晋制定了哪些优待政策?

西晋建立以后,迫切需要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因此,在太康元年(280),西晋政府颁布了占田、课田和户调的法令。

占田制与课田制是在曹魏屯田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曹操掌权时,为了解决军粮问题,把汉朝在边境地区实行的屯田制在中原地区大规模推行开来。当时由于战乱,空荒地很多,流民也很多,曹操把土地和劳动力结合起来,让那些没有土地的人去种国家所有的空荒地,规定收到粮食后,用私牛的与国家对半分,用官牛的自己得四成,国家得六成。

屯田上的劳动者称为屯田客,实际上是政府的佃农,这是民屯。在军事频繁地区,还实行士兵屯田,称为军屯。屯田制为曹操统一北方奠定了物质基础,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曹魏后期,由于统治者贪得无厌和日益腐化,屯田客和屯田兵所受的剥削大大加重。他们不仅被迫扩大耕种面积,而且常常被征发去服各种徭役。屯田上的劳动者不断逃亡,产量越来越低,甚至连种子也收不回来。

另一方面,官僚贵族往往互相分割侵占屯田土地,又把屯田客变成他们私家的佃客。

司马氏掌握曹魏的实权以后,为了取得各级官吏和世家大族的支待,干脆把租官牛的屯田户赏赐给他们,自公卿以下按照官品给以不等的数量。

由于屯田户过去免除政府徭役,这些人成为私家佃客后仍保留了这个权利。 许多害怕徭役的自耕农也纷纷投到贵族门下,成为佃客。

咸熙元年(264),司马氏下令罢屯田官,把屯田制下的典农官改为郡太守或县令长,取消了民屯制。晋武帝即位以后,又重申前令:“罢农官为郡县。”

从此以后,屯田客大都成了政府的编户,少部分成为豪强大族的佃客。

西晋王朝一方面要照顾、保护世家大族的利益。但世家大族过分侵占土地和劳动力,与中央政权也会产生一定的矛盾:服役纳税的农民越来越少,会影响国家赋役收入;土地集中也会造成阶级矛盾尖锐,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这是促使西晋实行占田制与课田制的主要原因。

所谓占田,就是名义上准许人民占有法令上所规定的田亩,即一个男子(16-60岁),可以占田70亩,女子可以占田30亩。至于占到占不到,政府并不保证,也不过问。

课田是督课种田的意思,是为了保证政府的租税收入,规定每个丁男不论自己是否有田,政府一定要你耕种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岁,61-65岁)25亩,次丁女免课,这是带有强制性的,有“驱民归农”的意义。

占田规定的70亩,政府并不要求全部耕种,但至少要有50亩不被荒废。因为当时还有不少荒田,也有的人占田不耕, 去从事投机贩卖,因此政府要加以督课。地方官必须负责本郡本县课田人数所应垦的土地亩数,以向中央交纳租赋。

占田、课田制使政府从豪强大族手中争取到一部分民户,政府掌握的劳动力有了显著的增加。太康三年(282)的民户,比颁布占田、课田制的太康元年(280)增加了130多万户。课田和户调的负担虽然比曹魏时候重些,但由于农民有了一部分土地,有了生产积极性,所以占田制、课田制还是刺激了生产的发展。

与此同时,为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西晋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那时候,北方由于长期战乱,土地荒芜,劳动力缺乏,西晋政府招募蜀、吴境内的人口迁居北方,宣布给以免除20年徭役的优待;兴修水利,防止涝灾;把3.5万头种牛除给颍川、襄城一带将吏士兵,作为春耕之用;为增加农业人口,下令姑娘17岁以上不出嫁的由官府代找配偶;多次下诏书奖励农耕,汲郡(今属河南)太守王宏抓农业较好,赏给1000斛谷子,提拔为大司农;平吴以后,下诏州郡减免军役,以减轻农民负担,等等。

总之,由于平吴后全国统一,战争减少,社会趋于安定。所以在太康年间(280-290) , 社会经济繁荣,出现一派兴旺景象。史书记载当时的情况是: “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太康之中,天下书同文,车同轨(全国统一),牛马被野,余粮栖亩,行旅草舍,外闾不闭。民相遇者如亲"。

意思是,统一以后,人们安居乐业,赋税平均,粮食有了剩余,牛马布满田野,不必关门防盗。这些记载虽然不免有点夸张,但这时期社会比较安定繁荣当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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