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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可不可以申报两次个人所得税?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8-01 03:13   点击:188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一个月可不可以申报两次个人所得税?

不可以,你可以将两次工资合并一次申报,如果第二次工资在申报后发放的,你可以在第二个月补申报。

二、个人所得税一个月交一次吗?

个人所得税一般是一个月交一次,也有按季度和年度缴纳,要看具体情况。

三、个人所得税一年要交几次

分两种情况:

一、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1、财产租赁所得;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

二、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自查补报申报注意事项

1、本次个人所得税自查是对所得期间属于2007、2008年的自查。印花税自查是对所属期为2008年度的自查。自查表格一式二份。

2、需要补缴投资者个体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应重新填报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表格”。

3、需要补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应另外填报相关申报表以及一并报送相应申报电子明细数据到征收厅门前进行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管理方法

分两种情况:

一、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1、财产租赁所得;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

二、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扩展资料: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方式:

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对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外,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对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标准较之前发生了一些变更,具体规定整理如下: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同时,对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具体规定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按次计征的所得有: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

2、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稿酬所得;

3、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的偶然所得。

(二)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1、财产租赁所得;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

3、工资、薪金所得。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按次计征的所得有: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

2、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稿酬所得;

3、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4、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的偶然所得。

(二)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1、财产租赁所得;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

3、工资、薪金所得。

扩展资料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扩展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共六项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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