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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报销探亲路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29 03:37   点击:231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员工报销探亲路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凡属国家规定的“员工回家探亲车费”应列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二、西藏探亲路费多少?

在西藏的不同地区,每年休假一次,时间是不同的,一般40到75天不等,有包干路费,根据家所在的省市不同而定,路费是每年年初发放,一般5000到8200元不等。

三、探亲路费如何报销?

探亲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应该记入“应付福利费”或“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四、探亲路费发放条件?

根据《关于调整军队探亲路费发放办法的通知》(后财〔2012〕55号)规定,从2012年起,凡符合探亲条件的军队干部、士官、供给制学员和来队家属,其探亲待遇保障与具体乘坐车次、席位等脱钩,采取以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标准为依据计发探亲路费的办法。探亲路费由交通费、中转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构成。根据《关于调整军队探亲路费计发标准的通知》(后财〔2014〕631号)规定,从2014年1月起,提高探亲路费计发标准,将探亲路费中的“交通费”调整为“交通补助费”,“中转住宿费”调整为“中转住宿补助费”。

交通补助费按探亲里程和全军统一标准计发。探亲里程是指部队驻地到探亲地点最近的里程,包括铁路和公路。探亲地点以探亲对象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探亲对象是军人的,以其行政关系所在单位驻地为准。具体里程由各单位财务部门按实核定。交通补助费计发标准按照探亲里程分段设置,其中探亲里程单程在200公里以内的,不区分人员类别,按每百公里50元计发;超过200公里的部分,干部、士官、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30元,供给制学员、非边海防部队来队家属每百公里23元。不足100公里的部分,按百公里计算。符合乘坐飞机探亲的人员,其乘坐飞机的区段,仍实行按实计发的办法。

干部、士官和供给制学员的探亲路费,于每年3月份发放。现在发放探亲路费,是由财务部门根据官兵的探亲地点主动发放给个人,不管当年是否探亲,也不再需要用车船票报销。

已婚干部和士官每年探望爱人1次的探亲路费,按照标准全额计发;两年探望1次父母的探亲路费,每年按照标准计发二分之一。已婚干部和士官与父母、爱人分居三地者,既符合探望爱人,又符合探望父母时:顺路的,按最远点计发;不顺路的,按每年1次探望爱人和每两年1次探望父母的规定分别计发。

根据《关于调整未婚下士探亲路费计发办法的通知》(后财〔2015〕1916号)规定,未婚下士任期内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从2015年1月1日起,未婚下士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任期内每年按照探亲路费标准计发一次探亲路费

五、办理小孩探亲路费材料?

这些基本的材料是:

1、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及一定数量的照片(须与护照照片一致);

2、国(境)外亲属或朋友的亲笔邀请信原件;

3、国(境)外亲属或朋友提供的经济担保书原件(经济条件好的可以给自己提供担保);

4、国(境)外亲属或朋友居住或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准假证明和按期回国证明原件;

6、申请人的往返国际机票;

7、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书》(即黄皮书)原件;

8、有关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须经外交部认证)。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可免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所在国的居留证明。

六、军嫂探亲路费如何报销?

军人家属去部队探亲有规定,战士义务期满后继续在部队服役的,家属每两年可以去部队探亲一次。部队干部家属每年可以去部队探亲一次。家属去部队的路费报销,家属有工作的可以在单位或部队报销。家属没有工作单位的由部队报销路费。

七、军人探亲路费怎么算?

输入部队驻地和入伍所在地,自动生成探亲费用。

以此来预借,返回时凭票报销,多退少补。

也有直发的,主要是照顾放弃休假探亲的同志。

八、探亲路费标准表?

探亲路费在乘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年满五十岁以上并连续乘座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座卧铺费。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费,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九、退休军人探亲路费标准?

按政干[2006]24号文规定,从2004年1月起军休干部与父母(含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其探望父母的时间由每四年一次改为每两年一次。

准予购买火车硬席卧铺或轮船三等舱票,动车二等(含二等)以下,对于无直达车次,必须中转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按照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可凭据报销一天普通房间房位的住宿费。

十、探亲路费记什么科目?

职工探亲路费是进入福利费,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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