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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12月未完成怎么办?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26 21:18   点击:232  编辑:admin   手机版

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若未及时确认,前期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次年。也就是说,未及时填报当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会直接顺延至次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最新纳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在每年12月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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