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关于企业年检的审计报告问题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2-03-14 00:14   点击:115  编辑:长孙芬   手机版

审计时,要企业提供的资料如下:
1、全年纳税申报表;
2、全年纳税缴款书;
3、12月31日开户银行对账单;
4、公司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5、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
6、记账凭证;
7、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费用明细表;
8、其他相关资料。
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年检部分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涉及前置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情况下要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339号)规定: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鉴证报告首页应为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北京市税务师事务所从事2010年度涉税鉴证业务备案表》。

(一)企业资产损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鉴证报告。对未按规定附送鉴证报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对于未按规定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实行专项检查。

(三)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四)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五)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热门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