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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8-06 07:13   点击:26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关于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例如:货值100万人民币,增值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   1000000/1.17*0.13=111111.11元人民币 出口退税详细资料请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59245.htm?fr=ala0_1_1

二、工厂出口退税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税额(2)当期出口货物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三、出口退税怎么算: 出口退税计算公式?

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退税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金+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同口销售收入×税率(2)从量定额征收公式:应免消费税税率额=出口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最简单的方法:利润=(实收外汇-美元费用)*外汇牌价+退税-采购成本-其他费用其中:退税=增值税发票金额/1.17*0.13(以征17退13计)退税的计算就是:成本除以(1+交税税率)再乘以退税税率,结果就是你要得到的退税AMOUNT

四、关于工厂自营出口退税计算?

退税前提:单证收齐,无应交税金。进项税率17%;

进项税额转出:150000*(17%-9%)=12000;

进项税额:140000/1.17*0.17=20341.88;

留抵税额(A):20341.88-12000=8341.88;

出口收入乘以退税率(B):150000*9%=13500;

将A、B进行比较,退税额选最小值,即可退税8341.88。

五、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比如你公司产品退税率为15%,那么不免征退差税额为:300*(17%-15%)=6万内销销项税:200*17%=34万进项税450万>(6+34),所以留抵税额为450-6-34=410万如果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出口,就简单些300*15%=45万<留抵税额410万,那么应退税额就是45万最直接方法,就看出口退税汇总表24栏,如果当期有数据,那么就有退税额。出口退税涉及税金计算太多,很多时侯要在操作时才有机会去明白计算的依据,口头上说不清。

六、出口退税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每个商品都有一个退税百分比,比如出口额是折合人民币是1万元,退税率是13%,那可以得到退税款是1300元

七、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例如采购商品100万,销售价格110万。均不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因素。

如果在国内销售,收取的价款是110*1.17=128.7万。

出口时,你只能取得110万价款。

免的是增值税销项税额。即不用缴纳110*0.17=18.7万 增值税销项税额。

退得是增值税进项税额。你采购商品支付117万,其中退给你的是17万进项税中的部分。

退给你100*5%=5万进项税。剩余的进项税需要转出。计入成本。实际上你的成本是112万。

还有不懂追问

八、应收出口退税款怎么计算?

 出口退税涉税帐务处理  

1.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3.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4.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00  货:银行存款 5850000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00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510000  货:主营业务收入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80000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0000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0000  货:银行存款 90000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8)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9)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14000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0000  (10)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0000  货:应收出口退税 460000

九、出口退税范围?

(一)下列企业出口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货物可办理出口退(免)税,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  l、有出口经营权的内(外)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生产企业(无进出口权)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4、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权的企业购进直接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  5、下列特定企业(不限于是否有出口经营权)出口的货物;  (1)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2)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3)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4)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5)援外企业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  (6)外商投资企业特定投资项目采购的部分国产设备;  (7)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  (8)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企业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及散件;  (9)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官员购买的中国产物品。  以上“出口”是指报关离境,退(免)税是指退(免)增值税、消费税,对无进出口权的商贸公司,借权、挂靠企业不予退(免)税。上述“除另有规定外”是指出口的货物属于税法列举规定的免税货物或限制、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一般退免税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报关离境,对出口到出口加工区货物也视同报关离境;  3、必须在财务上做销售;  4、必须收汇并已核销。  (三)下列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中享受免税的货物,如饲料、农药等货物出口不予退税。  6、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实报实销结算的援外出口货物;  (四)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管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下列出口货物考虑其占出口比重较大及其生产、采购的特殊因素,特准退税:  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纸制品。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4、外贸企业自非生产企业、非市县外贸企业、非农业产品收购单位、非基层供销社和非成机电设备供应公司收购出口的货物。  (五)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一般物资援助项下实行承包结算制的援外出口货物;   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电解铜除外)白金等;  3、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  国家规定不予退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出口货物取得的销售收入征收增值税。  (六)贸易方式与出口退(免)税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现已取消),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免)税,易货贸易与补偿贸易与一般贸易计算方式一致;来料加工免税。

十、“出口退税”是指什么?为什么要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对应税商品在国内征收的税在商品出口时退还给应税商品的出口企业,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出口退税,也是为了企业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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