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利润总额=400-30-5-200+10=175(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75*12%=21万元 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赠5万元在范围内,全额扣除 假定该公司为普通居民企业,应交企业所得税=175*25%=43.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