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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哪些资格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2-09-12 19:12   点击:145  编辑:熊昌   手机版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009年实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占全年应税销售总额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对上述规定意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必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的,账簿齐全,核算准确,能正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可向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另外,1、成品油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2、基层税务机关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的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正确计算销、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意:年应税销售额为实际销售额,并包括免税销售额和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我想办一般纳税人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标准、条件的,可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1、原有的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上的。
2、新办企业
新开业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预计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预计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上的。
3、分支机构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上述规定标准的,可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4、转制企业
企业转制后应先按规定办理变更或重新登记。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转制企业,可按规定重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5、定量标准以下的企业
原有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1)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含)以上;
(2)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按照规定正确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准确提供纳税资料;
(3)能按期如实进行纳税申报,且近三年内未发生偷、骗税及严重欠税行为;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新设立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要满足什么条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在新税法和 深圳的条件下??商业企业与工业企业提交资料有什么区别吗?

一般纳税人,第一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应提交如下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3)《税务登记证》副本;(4)《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7)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具体可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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