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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02 23:53   点击:24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

(1)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负担的运费(购买货物支付的运费或者销售货物找运输公司运送,支付的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输发票,(因为运输企业是营业税的纳税人,所以开具的运输发票没有含税和不含税之说),可以按其运费金额的7%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

(2)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运费(如销售货物的同时并由企业自己运送),视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这里就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款,按所运输货物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二、关于消费税计税依据?

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税款不应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应该深刻理解增值税价外税的属性,如果直接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显然增大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这种情况属于正确计算消费税税额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计算出现错误,税务机关会给予指出,多缴纳的税款也可以退回或者抵扣以后月份的消费税税额。在我国虽然也有这种规定,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并不如此完善,因此,纳税人因计算错误而多缴纳的税款并不总是能够退回的,即使能够退回,其中所涉及的资金占用成本、与税务机关交涉成本、举证成本等都是巨大的。因此,在计算阶段就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计算,不多缴纳税款也是一种税收策划的方法。

三、包装物押金退还规定?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够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对即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有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四、包装物押金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是什么?

1、一般货物在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五、包装物押金实质是什么?

包装物押金指企业出借包装物时,按包装物价值的一定标准收取的抵押款项。如借入单位因物资损坏或其它原因不能归还时,借出单位可以用押金抵补损失。

按照现行产品税、增值税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征税,但对企业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转作产品销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纳税。

六、啤酒包装物押金怎么处理?

啤酒的包装物押金,原封返回就可以

七、包装物押金计入成本吗?

包装物押金一般都需要退回的,计入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应收款

八、包装物押金计入什么科目?

其他应付款科目

包装物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押金指企业出借包装物时,按包装物价值的一定标准收取的抵押款项。如借入单位因物资损坏或其它原因不能归还时,借出单位可以用押金抵补损失。

九、急!急!消费税,复合计税,公式?

如果是复合计税的话,上面的A、B、C、D都是错误的。

A选项的应纳税额只包含从价定率计算的税额,没有计算从量定额部分的税额,正确的应纳税额应该是A选项的应纳税额+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C选项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错误,消费税是价内税,正确的计算方法应在组成计税价格里加上消费税定额税,而C选项的计税价格里只包含了从价定率的消费税税额。综上所述,复合计税正确的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如果你书的公式是C的话,那么书本本身就有问题。你如果要学习税收知识的话,最后去买税务出版社出版的书,就不会遇到这种低级错误。

十、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为什么还要包含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即消费税计税基础。这是已经含有消费税的价格的了。用这个金额乘以税率得出的是企业要交的消费税。 事实上,企业定价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反运算的思路,即假设不考虑消费税打算买X元,考虑消费税以后就应该定价:a/(1-消费税率) 。这样定出来的价扣除消费税后就恰好等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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