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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白酒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8-22 23:20   点击:179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如何计算白酒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例如:丙白酒厂销售白酒200吨,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1480万元。白酒采用复合征收法,税率为销售额的20%加0.5元/500克。200吨=400 000斤 1斤=500克应纳税额=14 800 000x20%+400 000x0.5=31 60 000元

二、白酒包装物押金的增值税怎么计算?

作为白酒的价外费用,并入到白酒的价格当中一并计算。在计算的时候,包装物押金视为含税,销售收入。计算公式为包装物押金收入/(1十税率)。

三、消费税、增值税的异同?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相同点:   1.两者都是对货物征收。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3.二者都属于流转税。   4.二者都具有转嫁性。   5.消费税纳税人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两者范围不同:增值税对货物普遍征收,消费税对特定货物征收。   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所有的流转环节道道征收。   4.两者的计税方法不同:增值税是按照两类纳税人来计算的,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应税消费品来划分。 增值税含义: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消费税含义: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四、包装物押金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规定是什么?

1、一般货物在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五、白酒的消费税怎么计算?

白酒复合计税,从量的标准是0.5元/斤,1吨=1000公斤=2000斤,所以换算成吨的话就是0.5*2000元/吨。所以从量部分就是1.2吨*0.5*2000元/吨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白酒要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来计征消费税,所以就按销售额计算单价6000元/(1.2*2000)斤=2.5元/斤,从价部分消费税=2.5*500*0.5

六、求新加坡的白酒消费税率?

酒好像是5倍的关税,烟是10倍的关税。

七、关于白酒消费税的计算?

白酒复合计税,从量的标准是0.5元/斤,1吨=1000公斤=2000斤,所以换算成吨的话就是0.5*2000元/吨。所以从量部分就是1.2吨*0.5*2000元/吨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的白酒要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来计征消费税,所以就按销售额计算单价6000元/(1.2*2000)斤=2.5元/斤,从价部分消费税=2.5*500*0.5

八、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与联系: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两者都是流转税。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4、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种,中央收取75%,地方收取25%。但交增值税的时候是交到国税,然后由国税划拨25%给地税。消费税是中央税种,全部归中央所有。

九、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组价?

组价公式:[12×2000×(1+10%)+1000]÷(1-20%)分母项(1-20%)即(1-消费税税率),就已经把应纳消费税计入组成计税价格当中了。

如果不除以(1-20%),即不含从价征收的消费税价格的增值税:

[12×2000×(1+10%)+1000]×17%=4658元

再加上从价征收的消费税部分的增值税:

6850X17%=1164.50元

应纳增值税:4658+1164.50=5822.50元

结果是相同的。

所以答案没有问题,组价已将从价征收的消费税6850元包括在内。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十、白酒押金怎么处理?

其他酒类产品(如白酒、葡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取时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没收时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净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对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对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冲抵,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收取时计算销项税和消费税: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果期满不退,确认收入,那么相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其他应付款 押金-增值税-消费税部分

营业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部分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押金-增值税部分

如果到期退还,不能确认收入,相关的消费税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其他应付款 押金-增值税-消费税部分

销售费用 增值税+消费税部分

贷:银行存款 押金

税务处理

收取时就要征税,逾期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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