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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林还耕地最新政策?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7-30 08:44   点击:279  编辑:admin   手机版

江苏退林还耕地最新政策?

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4.严禁永久占用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各地区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退林还耕一亩多少钱?

1.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12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90元。还生态林补助期限为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为5年。

2.粮食:黄河和海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200斤,长江和淮河流域每亩退耕地每年300斤。补助粮食一般为小麦原粮,不同地区确需调整粮食供应品种的由省政府确定,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补助年限:还草补助2年,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

3.现金: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补助年限和粮食补助相同。

4.新一轮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5.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6.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沙造林补助标准,只补助种苗和造林费,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

耕地占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耕地占用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是的,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来计提的.

村办仓库或露天货场临时占用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一好宏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友枝占用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规定:第十八条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绝塌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依法复垦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是否缴纳耕地占用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规定:第七条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第十五条减税的水利工程,具体范围限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地和经批准的管理范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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