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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税务稽查工作总结2020)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6-01 23:50   点击:55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税务稽查工作总结2020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科员主要是综合性管理和服务。   1、查办、督办领导批办的有关案件(含举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案件);   2、组织开展有关税收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   3、组织开展内部交叉复查或对区、县有关案件的复查工作;总结办案经验,内部经验交流和系统办案人员的经验交流;   4、协调指导各县(市)局办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职责:   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一)明确税务稽查跟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的关系问题。   1.税务稽查不同于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   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因此,国税函[2003]140号《关于稽查局职责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未明确之前,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新的稽查规程也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局的职责。   税务机关实施日常检查的职责是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不能混淆了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都一再强调要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避免超越日常检查的职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导致的执法主体错误。   2.税务稽查不同于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国税发[2005]43号)   评估结果的处理有下列三种情况:   (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2)实施日常检查   (3)移送税务稽查   注意:评估情况没有给纳税人的文书(有的省送达评估意见书)。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二)税务稽查的权限   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局只有在对被查当事人或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实施稽查,不能超越管辖范围实施稽查。   (<征管法>第54条<实施细则>第86条:)   税务稽查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实施税务监督检查的权力及限制。税务稽查的实施,要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依据《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检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局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享有下列权力:   1.查账权   税务查账是税务稽查实施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它不仅包括各种纸质账簿资料的检查,也包括对于被查对象与纳税有关的电子信息的检查。   税务机关行使查账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由于稽查工作需要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2.场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   3.询问权   询问权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有关当事人询问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的权力。   4.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5.检查存款账户权   检查存款账户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进行检查的权力。   6.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权力。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权力。   7.调查取证权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时,可以依法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70条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第7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2. 税务稽查工作总结检查科室

税收征管:侧重于管理,比如税源管理、政策的传达和监督等。也有查阅企业财务账目的权力。

税务稽查:侧重于稽查,主要是对企业的账目进行稽查。

两者都是外勤,经常下企业。内勤主要是:办公室、纳税服务大厅等

3. 税务稽查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

国税局稽查队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对全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考核; 2、制定税务稽查工作制度、计划,下达稽查工作任务; 3、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卫工作,协同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解决税务稽查和涉税刑事案件的移送和法律适用问题; 4、负责查处和组织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5、受理和查处税务违法举报案件及举报奖励基金管理使用; 6、负责组织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 7、负责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和案件协查(非金税协查); 8、负责金税工程协查子系统业务管理和指导; 9、负责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中有关税收大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稽查人才库管理及税务检查证管理; 11、负责统计分析全系统稽查案件查补情况和行业偷逃骗抗税案件成因趋势; 12、负责税务稽查案件公告工作。

4. 税务稽查工作汇报材料

相信很多老板都接到过税务机关的情况询问电话,或者十分担忧接到类似的通知,要求解释为何近期的申报状况有异常,很多人这个时候都会陷入仓惶失措的状态,本来没什么大问题,一通乱七八糟的解释反而把状况搞得更糟。今天释放一点干货,希望对各位老板有所帮助。严肃事情当然要严肃对待,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准备自查报告,同时也是对当前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一次梳理,将风险苗头及早扼杀。自查报告准备思路如下:

1.感谢税务局领导的关怀与照顾。

2.对自身业务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介绍。

3.对税务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具体思路如下: a.所处行业环境概述,引申相关统计数据 b.自身业务在行业中所处位置以及所受影响 c.政策层面影响 d.对以上影响所做的积极反馈 e.强调当前所指出的问题受不可控因素的影响4.综上,对税务局指出的问题进行申辩。5.积极表态,再次感谢税务局领导的关心。以上就是自查报告的大致逻辑,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适当添加支持数据。当然,最好的方式是选择一家实力和背景都过硬的专业机构为公司保驾护航,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团队,从源头杜绝风险,让自己专注于业务发展。安徽蚂蚁云创创业空间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省内唯一一家取得官方委托代征许可的财税服务机构,目前已与4家国家级产业园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渠道稳定,值得信赖,入驻园区,享受政策,零风险,稳受益。详询:13616271162/徐先生,同微信。

5. 税务稽查工作总结报告

工作总结很好写的,就是要让你的领导了解你,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写好几点:

1、你都做了哪些事,简明扼要2、这些事情中有哪些需要用你个人的技巧去解决,或需要你个人的脑子去解决,让领导看到你是用心用脑在工作,即使没有问题,你也要写出遇到有难度的问题,然后通过你的努力解决了,没有给公司带来负担或者带来哪些效益3、通过的工作,你对岗位和工作的认识。。

4、今后的工作你还要提高哪些能力或者需要再补充哪方面的知识,并已开始着手去做,去学了。

5、上司喜欢自动自发的人,而不是推一推动一下的人。所以,没有分派到你的工作但是你分内的工作,你要先有做的准备。这几点你写就差不多了。

6. 税务稽查工作打算

流程一:选案环节

由税务稽查局选案科筛选要进行税务稽查的对象,选择方式包括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等。选择完毕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再将拟计划税务稽查的企业名单送至检查科进行检查。

税务稽查局应当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不能对企业进行太多太频繁的次数检查。

流程二:检查环节

检查科再根据选案科的企业名单,组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通过采取必要的稽查方法和手段,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书面证据,整理制作了《税务稽查报告》后,将案件移送至税务稽查局审理科。

检查前,税务稽查应当告知企业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出示或者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采取调取账簿资料、实地检查、询问、查询存款账户、异地协查等方式,对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税务稽查,寻找企业少交税款、晚交税款的线索,但对于多缴税款不属于其税务检查的范围。

检查科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企业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流程三:审理环节

税务稽查检查结束后,审理科对案件进行审理,对于检查人员的初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形成结论性文书。对于涉案金额较大的,则应当提请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

检查结论性文书:

1、对于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

2、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3、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制作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4、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制作税务稽查结论。

案件审理主要关注的内容包括: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案件审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否存在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税务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

审理中对于存在不合规行为的检查资料,应当要求检查科进行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拟对企业或者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应当向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对当事人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陈述人、申辩人签章。

流程四:执行环节

税收执行部门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至当事人,要求当事人进行补缴税款,待执行完毕税款入库后形成执行报告,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交给案卷管理科室,进行入库保管。

对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应当依法签字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7. 税务稽查工作心得体会感悟

不需要补税,要登报作废,并且拿着报纸去找税务机关,问一下具体怎么做。

8. 税务稽查个人工作总结

清理税务稽查积案是税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以下是清理税务稽查积案工作总结的步骤和要点:1. 制定清理计划:首先要制定清理计划,明确清理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清理工作的进程。

2. 初步筛选积案:初步筛选积案,将长期未结案的、处理不当的、涉及重要税种的案件等列为重点清理对象。

3. 调查核实:对于筛选出的积案,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梳理案件的基本情况、问题点和处理进展情况等,为下一步的处理工作提供依据。

4. 处理积案: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制定具体处理方案,包括补缴税款、处罚违法行为、启动诉讼程序等。

5. 宣传督导:在清理积案的过程中,要加强宣传和督导工作,让纳税人了解税务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意识和配合度。

6. 形成经验总结:清理税务稽查积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制度,为今后的税务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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