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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地点的规定(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送达时间)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6-07 09:10   点击:100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送达时间

第一百零一条 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第一百零二条 送达税务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  第一百零三条 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四条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一百零五条 直接或者委托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签收人或者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或者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并视为已送达。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第一百零七条 税务文书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本细则所称税务文书,包括:  (一)税务事项通知书;  (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三)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  (四)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五)税务检查通知书;  (六)税务处理决定书;  (七)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行政复议决定书;  (九)其他税务文书。

2. 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

1、登陆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主界面,点击我要查询;

2、页面弹出选项,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3、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界面,点击涉税文书后面的签收;

4、页面弹出PDF文件,点击右上角保存图标;

5、文书保存成功后,关闭PDF,办理状态下方会显示已签收。

3.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送达时间怎么算

  税务处理文书的送达方式   一、在下列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   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   二、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税务机关以张贴公告、登报或者广播等方式,将需要送达的税务处理文书的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送达方法。

  采取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4.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送达时间怎么填

是税务局给你签的送达回执吧,没什么的,只是代表税务局已经把应通知你的文件,送达到了,你签了就要认真看内容,因为你签的,代表你知晓了,特别是有一些文书里有限定日期的

5. 税务文书送达签收方式有哪几种情况

《税务送达回证》签收栏是“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说明签字或盖章都可以。需要注意的是,签字必须是符合签收条件的人签收或代收才有效。如果是企业,税务机关一般会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受送达人为公民的由其本人签名。

“代收人代收理由、签名或盖章”栏:受送达人为个人的,本人不在由其同住成年家属在此栏签名,并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受送达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在,由其代理人、主要负责人或负责收件的人员在此栏签字。

6.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的送达时间认定

回答如下:追征期限是指国家对于纳税人未缴纳税款的追缴期限,一般在税法中规定。具体的界定因国家和税种而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税种: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追征期限,例如增值税的追征期限为5年,企业所得税的追征期限为3年。

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未确定,则追征期限从税款应当缴纳之日起计算。

3. 纳税申报期限: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时间申报纳税,则追征期限从申报期限之后开始计算。

4. 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如果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则追征期限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总之,追征期限的界定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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