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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工作衔接办法(税务评估和税务稽查是什么意思)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5-08 19:35   点击:67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税务评估和税务稽查是什么意思

读音:zhā chá查chá释义:考察:检查。调查。查验。查访。查阅。古同“槎”,水中浮木。查zhā释义:姓。同“楂”。古同“渣”,渣滓。出处:有巨查浮于西海。——晋·王嘉《拾遗记·唐尧》组词:查访[cháfǎng]查办[chábàn]、查询[cháxún]、查考[chákǎo]、检查[jiǎnchá]造句:

1、经过四个月的查访,干警终于弄清了疑犯的情况。

2、为了摸清情况,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门逐户去调查访问。

3、当官的正在查访我,要把我抓进监狱里。

4、当时,我是尽职调查小组的成员,查访了大韩工厂并对其资产进行了评估。

5、我们记下车牌号,查访到23名以上的女性,并对她们进行了警告。

2. 税务评估和稽查的区别

就是根据你企业的税务疑点,分析核查,最后和企业达成一致,让企业补缴税款。但不罚款。

评估不像稽查,具有强制力,也不需要特别严格的程序和取证。主要是协商。

结果也不给企业出具结论文书。

如果企业不配合,可以移送稽查局。

3. 税务评估科是干嘛的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一般来说,在公司不需要了时,因为注销公司手续繁杂、耗时较长等一系列问题,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转让公司,转让公司也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企业所有者的损失。不过公司转让的费用却是交易双方很难达成一致的问题,那么在转让公司时我们应该怎么去评估价值呢?据悉,目前为止国内尚未出台任何税务法规以明确如何评估各类企业重组中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几个大的方式。然而成本法和市场法的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比如,成本法对于企业财务数据的质量要求较高,市场法要求有活跃市场及充足的市场交易价格数据,而这一条件往往很难具备。相比之下,收益法是国际公认的且在实务中广泛应用的一种评估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的方法。

4. 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的区别

ABCD四个等级直接反映企业纳税信用状况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

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制,根据得分确定级别)和直接判D级方式。

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

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评价对象不涵盖所有纳税人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此外,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还分为参评企业和不参评企业。

3、5类企业不参评,其中3类可申请补评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参加本期的评价: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被D级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关联的企业不受此限制,直接判D级);

(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非主营业务的房租收入、变卖物品收入等。有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税务管理系统中纳税人在评价年度内有无向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收入的申报记录确定);

(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注意:上述3.4.5情况结案或办结后,企业可申请补评级别。

5. 税务局评估

税务评估价就是税务机关依据市场情况,对于二手房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个最低控制价。交易价格对于最低控制价的,按照最低控制价缴纳增值税相关税收。

6. 税务评估和税务稽查是什么意思区别

1、侧重点不同。

审计,侧重于“计“,主要是收集资料和评估,将相关材料传播的过程。

审阅,侧重于“阅“,强调的是审查和阅读。

审核,侧重于“核“,强调的是审核并客观评价。

2、目标不同。

审计是一种监督机制,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审阅”的意思是审查和阅读。 其意思也就是“阅读”,不过为了尊重这个“阅读的人”,所以称“审阅”。

审核是指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审核主要是指对管理体系(如成本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等)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的检查活动和过程,就审核的方式来说审核具有系统性和独立性的特点。

3、业务范围不同。“审核”不是执业准则中的概念。对于特殊的鉴证对象,例如外汇收支情况表,也有出具审核报告的。财务报表审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财务报表审阅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4、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保证程度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以积极方式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审阅以消极方式提供有限保证。财务报表审核是以积极方式提供合理保证。

7. 税务检查和纳税评估

税务机关考核企业税负率,一般考核年度税负率。

一般在次年对上年税负率偏低的纳税人开展税务检查或纳税评估。平时对税负率变动比较大的企业也会开展检查或评估,以此来验证企业是否有隐瞒收入、多列支出等异常行为

8. 纳税评估和稽查的区别

一、负责做好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及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各类专项工作布置会等会议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落实;

三、校领导有关重要批示、重要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

四、督查事项的立项、交办、督办、催办、办结等,协调解决督查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向校领导报告,及时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负责办公室人事、薪酬、日常考勤、会议记录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

六、负责校内收文,做好文件材料的转办、督办、办公室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校内各单位间日常信息的统计、报送;

七、负责管理学校党委和行政印章、校领导签字章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印章,及经学校党委、行政审批的印章的制发;

八、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的年审、变更、管理等;

九、负责办公室的办公室年度预算及材料报送、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后勤保障工作;

十、负责校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日常差旅的订票、报账等;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 税务评估检查什么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科员主要是综合性管理和服务。   1、查办、督办领导批办的有关案件(含举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案件);   2、组织开展有关税收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   3、组织开展内部交叉复查或对区、县有关案件的复查工作;总结办案经验,内部经验交流和系统办案人员的经验交流;   4、协调指导各县(市)局办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职责:   税务稽查是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一)明确税务稽查跟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的关系问题。   1.税务稽查不同于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   税务稽查的执法主体是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因此,国税函[2003]140号《关于稽查局职责问题的通知》规定“在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未明确之前,稽查局的现行职责是稽查业务管理、税务检查和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凡需要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账证检查或者调查取证,并对其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理(处罚)的执法活动,仍由各级稽查局负责”。新的稽查规程也进一步明确了稽查局的职责。   税务机关实施日常检查的职责是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不能混淆了税务局与稽查局的职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都一再强调要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避免超越日常检查的职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导致的执法主体错误。   2.税务稽查不同于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国税发[2005]43号)   评估结果的处理有下列三种情况:   (1)自查自纠补缴税款   注意: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   (2)实施日常检查   (3)移送税务稽查   注意:评估情况没有给纳税人的文书(有的省送达评估意见书)。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二)税务稽查的权限   稽查局应当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税务稽查局只有在对被查当事人或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实施稽查,不能超越管辖范围实施稽查。   (<征管法>第54条<实施细则>第86条:)   税务稽查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赋予稽查局实施税务监督检查的权力及限制。税务稽查的实施,要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依据《税收征管法》关于税务检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稽查局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享有下列权力:   1.查账权   税务查账是税务稽查实施时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它不仅包括各种纸质账簿资料的检查,也包括对于被查对象与纳税有关的电子信息的检查。   税务机关行使查账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由于稽查工作需要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2.场地检查权   税务机关可以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的权力。   3.询问权   询问权是指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过程中,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有关当事人询问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的权力。   4.查证权   查证权是指税务机关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权力。   5.检查存款账户权   检查存款账户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进行检查的权力。   6.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可能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措施的权力。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权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法定强制手段,强迫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权力。   7.调查取证权   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实施时,可以依法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等方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8.行政处罚权   《征管法》第70条规定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第7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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