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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费的税务处理(青苗补偿费要交税吗)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5-08 11:40   点击:259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青苗补偿费要交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79号)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第二条也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青苗补偿费是否免税

风力发电企业耕地占用税

风力发电项目所得可以享受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优惠。根据规定,企业销售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税法也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风力发电的税收政策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税收优惠: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

1、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

3、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4、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

5、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风力发电可以占用耕地面积吗

一亩地能建2个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占地面积:

1, 单个风机(比如1500kw)的占地是17*17米,289平方米

2, 风机间距:通常为500米

3, 一万千瓦风电装机占地面积为平均2300亩。风电机组单机功率为1500kw,占地面积为17m×17m,风电机组间距500m左右,高度70m。

风力发电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价格优惠政策政府文件明确要求电网允许风电就近上网,并收购全部电量,上网电价按“发电成本+还本付息+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并规定高于电网平均电价的部分采取全网共同承担的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优惠,关税优惠,减免所得税。

2007年初,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对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调整进口关税政策。2008年4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自2008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3)投资补贴政策贴息贷款,我国政府从1987年起设立了农村能源专项贴息贷款,主要用于大中型沼气工程,太阳能的利用和风电技术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在可再生能源方面,中央政府的补贴主要用在研究开发和试点示范上,地方政府的补贴除一部分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外,主要用于太阳能和风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4)研究与发展投入政策中央政府的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和开发,给予大量的补贴;另一方面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计划,制定并实施了一批大型的发展计划。

风力发电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第四条第五款规定: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2008年5月1日以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其进口上述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在2008年11月1日前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2008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对上述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风力发电税收

风力发电的普及能分担一部分传统发电方式如燃煤的压力,这将势必缓解高峰时的用电压力,从而减少居民住宅区停电的可能性。目前,比较显著的经济利益主要是以小型、私人不并网风力发电的形式体现。不并网就是不把电送出去,只是满足当地或者个人的用电需要。这样只需要在无风或风少时从电网买电,节约电费。

风力发电厂的建设周期短,单台机组的安装时间仅需几周,5万千瓦容量风场的建设周期在半年至一年左右,风力发电不仅可以产生电力还可以观光休闲,环境美化等多种功能。

风力发电企业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

500米以内,

有相关文件。风力发电站距居民500外已经不受影响。风电发电场对环境的污染有:1噪音影响2对电磁波的影响(比如对电视图像的影响,造成重影、变形)3对生态的影响(比如对视觉影响)4对景观的影响5叶片影子的视觉影响然而,风力发电站的审批需要政府机构的层层把关,也不会里住户太近,如果太近,可以向政府机构反映,特别是非法占用土地的风电场,一定得法律治惩。

风力发电企业耕地占用税如何缴纳

风力发电项目占用耕地便道补偿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

第一、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便道属于耕地的一部分,依照《土地征收法》征收土地的,按照土地的使用用途给予补偿。

第二、便道补偿时仅会补偿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用是该土地地块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标准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规定。

3. 青苗补偿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1.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亩数乘年产值再乘补偿倍数。2.安置补偿费为需要安置的人数乘年产值乘补偿倍数。3.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 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年产值除以耕种季数。4.需要安置人数的计算公式为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5.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16。

4. 青苗补偿费如何入账

不需要开具发票。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苗补偿费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需要开具发票,也无法申请开具税务发票。

一般可以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价格以及双方确认的收款收据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农户的青苗补偿费,公司可以结合补偿协议、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以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确认入账,主管税务部门将确认其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当然,如果由政府或者村委会代为发放青苗补偿金的话,也可以向代发单位索要由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5. 青苗补偿费交增值税吗

财政局给的土地补偿款及青苗补偿款应该纳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收入范围的,但营业税和增值税等其他税种不收。

所以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贴收入-土地补偿款 -青苗补贴款

6. 青苗补偿费税率是多少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木补偿标准

  1、林木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元。

  ⑵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2、高压线路改移(10)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3、高压线路加高(66):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均每基1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4、高压线路加高(220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

(八)、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木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木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米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米100-200元。

(九)、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工程修复和补偿相结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80元。

(十)、厂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

(十一)、施工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工程竣工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乡村道路(沥青路面)视取料难易、路面宽度情况,每公里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土路面)每公里补偿4万元

(十二)、乡村道路和田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群众生产和生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田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石路面)每公里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用、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田间作业道每公里补偿8万元

(十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用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用,主要用于因工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大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工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入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目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目,由省交通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共同核定。

(十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用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方协调工作。市动迁办公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干使用,不得超支。

(十五)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一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方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面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用期二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用(指占用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倍。

  二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6至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方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田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面积补偿倍数(占用期一年为

1.5- 3倍,

  占用期二年为5倍)

(十六) 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房屋,由拆迁人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人,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标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语言、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力、智力、精神残疾的,在第一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1万元照顾。

(十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行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行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7. 青苗补偿费缴税吗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此可见,青苗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87号)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青苗补偿费不属于按照国税函发〔1997〕87号文件规定应该征收营业税的情形,而按照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属于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则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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