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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注释的农产品免税范围?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09 21:15   点击:12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税法注释的农产品免税范围?

企业从事下列农产品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牡、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免税法下的所得税怎么算?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免征增值税,免征的增值税需要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的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三、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环境保护税的课税对象: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

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

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

前,应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首先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对我国

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构成我国污染源的70%.而且,对此类行为课税,我国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也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

其次应把那些用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答种包装物品纳入征收范围。此类物品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不易消除,而

对其课税在操作上又比较简便。

四、鲜奶销售是否属于税法注释的农产品免税范围?

如果是农业生产者饲养奶牛自产自销鲜奶是免税的。

但鲜奶在流通环节是不免税的,比如说便利店购入新鲜奶销售给客户是不免税的。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第一条解释:"《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伺养、捕捞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该文件规定:"鲜奶,是指各种哺乳动物的乳汁和须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五、税法难不难?注会税法?

税法是基础中的基础,是注会的局部大仗。税法内容可以促进会计的学习,但是重点学习应该放在会计之后。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运算。

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科目新制度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运用的难度较以往有所降低。旧制度考试时代,税法考试往往运算量很大,导致考试时间不够用。新制度时代尽管难度有所降低,但税法考试题量仍然不少,相当考验考生做题的熟练程度。

六、税法大神帮个忙,关于农产品自产自销的免税问题?

一、养猪户自产自销免税:属于自产农产品,并不会因为交由别人屠宰分割成块而不免税,因为自产猪被分割仍属于财税1995 52号文件里的自产农产品注释范围。依据: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二、猪肉批发零售环节也享受免税:财税2012 75号文件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七、如何考过税法一和税法二?

《税法一》与《税法二》两个科目的内容包含了税法的基本原理以及18个实体税种。

《税法一》的内容以流转税为主,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为重点章节。而《税法二》的内容则以所得税为主,其中的重点章节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科目虽然均为税法,在学习之中也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并没有主次关系,因此可以同时进行学习。不过在备考时也需要注意,不要记混了各个税种的税目、税率等。

八、环境保护税减免税力度较大原因有哪些?

今年初开征的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于4月1日正式开始,截至4月18日首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4.46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剔除一些法定不需申报情形,基本实现了应申报尽申报,共计申报应纳税额66.6亿元,扣除申报减免税额22亿元后,实际应征税额44.6亿元。

环保税减免税力度较大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环保税新增加一档税收减免政策,扩大了优惠覆盖面,原先排污费对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50%的减按50%征费,环保税法在保留这一政策的同时,新增了一档优惠,对排放浓度低于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

其次,在各地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后,更多企业达到了享受优惠的条件,很多地方企业在实行了超低排放改造以后,排放浓度标准都大大低于国家和地方标准,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环保税对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达标排放免税政策纳入了减免税明细核算,这部分大概新增约8亿元的免税额。

九、税法分为几类?

分为五大类有28个税种,:

1.流转税类。包括7个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5)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6)牧业税。这些税种是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按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征收的。

2.所得税类。包括3个税种:(1)企业所得税;(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这些税种是按照纳税人迅速腾空取得的众多创造利润或纯收入征收的。

3.财产税类。包括10个税种:(1)房产税;(2)城市房地产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4)车船使用税;(5)车船使用牌照税;(6)车辆购置税;(7)契税;(8)耕地占用税;(9)船舶吨税;(10)遗产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纳税人拥有或使用的财产征收空间的。

4.行为税类。包括8个税种:(1)城市维护建设税;(2)印花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土地增值税;(5)屠宰税;(6)筵席税;(7)证券交易税(未开征); (8)燃油税(未开征)。这些税种是对特定行为或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征收的。 5、资源税类:资源税。 6、其中;(5)农业税(含农业特产税); (7)牧业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5)屠宰税;(6)筵席税;五个税种已停征。 车船使用税与车般吨税合并为车船税。 原企业所得税与原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为企业所得税。 所以现行税种实际只有21种。

十、税法是什么?

税法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税收关系,是指税法主体在各种税收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按照是否属于税收征纳关系的标准,可以将税收关系简单地分为税收征纳关系和其他税收关系。税法在调整征纳税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法律关系,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税法调整的对象是社会产品分配中的经济关系,以取得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因此税法属于财政法或经济法范畴。

②税收法律关系具有单方面权利义务的内容。即作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和具体纳税人,其法律地位是不对等的。国家拥有单方面决定产生、变更或停止税收征纳关系的权力;具体纳税人则只负有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义务。

③税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即税法一般除了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实际内容外,还规定有主体权利的实现和义务履行过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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