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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企业需要计提福利费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1-30 06:21   点击:62  编辑:admin   手机版

2018年企业需要计提福利费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

新会计准则规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不用再计提了。开支时直接列支,计入当期费用即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全年的额度进行计算调整。超支部分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度扣除。 

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支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扩展资料: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规定,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不用再计提了。开支时直接列支,计入当期费用即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全年的额度进行计算调整。超支部分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度扣除。

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工会经费

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支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工会经费的会计处理

1、工会经费的计提

根据2014年7月份修正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一文规定,工会经费属于短期薪酬。根据其第七条规定:应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并确认相应负债。所以工会经费要根据职工工资总额进行计提。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会经费

2、工会经费的拨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工会经费独立开设银行账号,实行单独核算。

  因此,工会经费的使用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只需要按规定拨付、缴纳工会经费即可。

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工会经费的计提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第二款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工会经费计提的工资标准是企业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的工会经费问题

很多企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只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才有必要向工会组织拨付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不必要提取缴纳工会经费。

  

实际上,各地方政府基本都推出了地方版的《工会法》实施办法,具体规定基本一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自开办或设立满六个月的次月起,按本单位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工会筹办金。

当然,各地的具体细则不一样,会有细微差别,江苏省的规定是开办或设立满12个月,但大致内容一致。

  

工会经费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及凭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税务机关开具的代收工会经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税收缴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等三类凭据都可以作为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凭据。

工会经费的使用问题

设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工会经费由企业拨付至工会专用账户,工会组织为企业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独立管理工会经费收支。

  

未设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由税务机关代收2%的工会经费后,上级工会应该按照收取额度的60%予以返还。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没有关联,企业应指定专人专户进行管理。如果是企业财务人员代管,企业可设置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进行专项管理。

  

以上就是本文全部内容,认真的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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