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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13 00:11   点击:296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只要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都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明确:一、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一律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法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具体是:(一)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二)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或省级财政、计划部门共同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三)经财政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四)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五)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六)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七)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法规收取的会费;(八)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九)经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举例?

行政亊业性收费按收费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鉴定类收费、考试类收费、培训类收费、其他类收费等六类。

(一)行政管理类收费。行政管理类收费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时,向被管理对象收取的费用。其中,“证照类收费”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社会、经济、技术、资源管理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省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制发各种证件、牌照、簿卡而收取的工本费。主要包括注册费、登记费、手续费、审验费、审查费、签证费以及各种证照收费。

(二)资源补偿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指开采、利用自然和社会公共资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资源费等资源类收费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使用费;排污费、水土流失防费、林地补偿费、社会抚养费等补偿和治理类收费。

(三)鉴定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检验、检测、鉴定、检定、认证、检疫等活动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检验费、检测费、鉴定费、检定费、认证费、检疫费等。

(四)考试类收费。考试类收费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文件规定组织的考试,或实施经人事部批准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职业资格考试而收取的费用。

(五)培训类收费。培训类收费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强制性培训活动而收取的费用。

(六)其他类收费。其他类收费指上述五类收费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哪些?

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

主要项目有: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暂住证(卡)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共计100项。

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流动、执业资格、工程建设、外贸出口、药品生产、家禽养殖、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总的减免金额约190亿元。

连同自2008年9月1日起停征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170亿元,今年以来国家采取的减费措施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60亿元。

五、南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哪些?

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行政管理类收费、证照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教育类收费和考试类收费等,

主要项目有:义务教育杂费、义务教育借读费、高等学历文凭工本费、暂住证(卡)工本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争议仲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费、农机服务费、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工本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费、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等,共计100项。

六、垃圾处理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宣布自2021年7月1日起,住建部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首先,《公告》规定了该项目的征收流程:

城镇垃圾处理费由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申报期限和程序按现行规定执行。未按时缴纳的,由税务部门出具催缴通知,并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

其次,《公告》规定了部门间协作的事项:

税务、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通过信息共享和规范表证单书,实时推送费源信息、征收信息,及时开展征管信息比对,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最后,《公告》还规定了新规的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对于垃圾处理企业来讲,这一文件最大的意义,就是有望改变以往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普遍偏低的状况。

第一,《公告》首次明确了垃圾处理费的属性,那就是“行政事业性收费”。

以往,垃圾处理费在实施中有两种不同的属性,有的地方把它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有的地方把它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如果是“经营服务性收费”,就要体现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具备强制性,因此收费难度较大。

这一次,《公告》终于明确了垃圾处理费的属性,即“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了标准,收费的强制性也大大增加,有助于提高征收率。

第二,《公告》把征收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也有助于提高执法刚性。

这方面,有一个现成的经验,那就是环保税。费改税之前,环保税还是叫“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征收。

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排污费变成了“环保税”,同时征收部门也变成了税务部门。

征收部门划转后,执法的刚性大大增强,核心原因就是——违法成本提高了。

以前,对于企业谎报瞒报、拒不缴纳排污费等情况,《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仅规定了3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措施,在实际执行中威慑力明显不足。

而费改税后,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认定企业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企业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相应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旦有关于税收方面的负面新闻,将严重影响公司股价,违反税法的成本更高。

这样一来,违法成本就大大提高,企业一旦出错,等待他们的将是更高的罚款、刑事责任,甚至还有股价和公司形象的巨大损失。企业守法的意愿和自觉性自然就增强了,征收率也就提高了。

当然,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也不是没有弊端,那就是需要部门协作。因为不管是环保税,还是垃圾处理费,都是专业性很强的东西,需要配套的环境监测手段,单独依靠税务部门肯定是不够的,这就需要环保或其他部门的大力配合。

所以,这次《公告》中就规定,税务、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加强协同配合,通过信息共享和规范表证单书,实时推送费源信息、征收信息,及时开展征管信息比对,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七、医院收费属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医院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实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属财政性资金,实行财政统一管理。

医疗机构服务收费,是有偿服务收费,从有偿服务中抽出的税,就是行政事业收,行政收费不是罚款,就是税收。

八、公办幼儿园行政事业性收费增长的原因?

公办幼儿园:跟民办(私立)幼儿园相对。幼儿园的一切财产均属公有,园长由教育局任命,建设经费、办公经费、教师及保育员工资均为财政拨付。

近日,东莞市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再次征求东莞市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目前,东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80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700元/人/月,未评级幼儿园600元/人/月,两个调整方案一个各增加200元,一个各增加150元。

九、什么是租金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原件?

1.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的规定,在收取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

  2.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并通过市场取得的服务性、经营性收费,如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服务费;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非强制性培训办班收费;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等,应使用税务机关的发票,依法纳税。

十、请问行政征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1、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2、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以上财政部门的规定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联系:1、执收主体都是行政机关或经行政机关授权的机构。

2、二者都具有法定性,都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执收的。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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