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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纳税申报?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09-29 19:10   点击:242  编辑:萧以   手机版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 纳税申报的基本方式 目前武汉市国税局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直接申报、网上申报、委托申报、邮寄申报、银行网点等申报。 直接申报是指纳税人直接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利用互联网、电话网、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对纳税申报信息实行电子采集,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一种纳税申报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53号通知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我市目前已开通了网上申报和介质申报两种申报方式。网上申报采取纳税人申请使用的原则,纳税人可随时到主管国税区局领取宣传材料、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主管国税区局同意后,即与网上申报技术服务公司签定《网上申报服务协议》,领取相应的使用手册和教学光盘参加培训。 委托申报是指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为纳税申报。 邮寄申报是指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邮寄纳税申报表的方式。 银行网点申报是在税银联网的基础上,国税机关委托指定银行受理纳税申报和代征税款,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税务机关指定银行签订《委托代缴税款协议》,开设缴税账户,并在规定的申报缴税期限内,到开户的缴税银行网点进行申报纳税或委托银行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直接划缴入库的一种申报纳税方式。 另外,对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这里所称的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而简并征期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按半年、按一年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纳税人(含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论本期有无应纳、应缴税款,都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也应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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