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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原值如何确定?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9-18 11:59   点击:255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房产原值如何确定?

根据房屋的不同来源分为5种: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原值为《拆迁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拆迁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二、厂房房产原值如何确定?

房产原值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价一次性扣除30%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是:房屋的账面价值×(1-30%)×1.2%。

租金收入的计算公式是:年纳税金额=年租金收入×税率(l2%)。

房产税是指以住宅作为纳税主体,以房屋的计税价值或租金收入作为纳税基础,对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三、房产原值该如何确定?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原值包含的内容

1、自建的房子

需求供给原土地申请运用、建房申请等费税、修建公司的修建、修建材料和装饰等的累计总和;

2、采购的商品房

原开发公司售房、契税单、装饰等的累计总和;

3、采购的二手房

本来房主交易时的营业税确定交纳、个税确定交纳、契税单、装饰等的累计总和;

4、拍卖的房子

原拍卖单、纳税单、装饰等的累计总和;

5、属共有产业改变名字的房子

如因离婚改变名字的房子等按改变之前的来历分类。

房产税原值有什么用?

1、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以历史成本为准。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已对地价进行摊销的,在确定房产税原值时,已按规定分期摊销价值不得扣减地价。

3、有的省市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

4、如果纳税人的房屋既有出租又有自用,应划分出租与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并根据自用房屋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四、房产原值该如何确定呢?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77号):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十五条同时废止。

五、企业计算房产税时房产原值如何计算?

企业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以及两类情况下的不同: 

1、如果是公司自己的房产,用于自用,那么房产税从价计征:每年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减率)*1.2% (扣减率各地不同,一般是20%或30%);

2、如果公司把自己的房产出租,取得租金,那么房产税从租计征:房产税额=租金收入*12%。 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六、原值重置后折旧年限怎么确定?

购入旧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确认?

  1、可以确定已使用年限

  年限确认: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

  准备资料:获取购入旧固定资产企业的原始入账发票,出厂时间证明资料;以及企业账面记录等作为依据。

  2、无法确定已使用年限

  年限确认:已使用过固定资产的新旧磨损程度、使用情况以及是否进行改良等因素合理估计新旧程度,然后与该固定资产的法定折旧年限相乘确定。

  准备资料:成新度的测算底稿及判断依据等

七、如何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1、土地本身需要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建房时需要将土地价值计入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又包括了该部分土地价值,是否存在重复计税问题。

综合起来该文件应当这样理解: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这种情况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照地价全额计入房产原值计

2、征房产税,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在税务处理上只有一种方法: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

3、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财税文件的发布实施,使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相同,杜绝了之前由企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所做的房产税筹划。

目前仍存在没有将土地价值按照规定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公司应当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协调解决计税依据问题,避免涉税风险。

扩展资料:

房产原值应该包括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1、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和石油以及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

2、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核心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

八、房产确定原值的三种方式?

房产原值的确定分为5种情况: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房屋原值为《拆迁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拆迁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九、公司自建房的房产原值如何确定?

自建房原产值是根据建房成本来确定的,自建房开始是列入房屋在建工程,所以各种费用包括料、工、费都计入在建工程之中,会计分录是:

借:在建工程,贷:工资(管理费或材料等)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计算房屋永成本,转入固定资产,这个数值就是房屋原值。会计分录是: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十、个人出售还迁房要如何确定原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的规定: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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