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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地税局(河北沧州税务)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5-11 09:30   点击:298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河北沧州税务

关于2023年退林还耕的最新规定:

按核定的面积补偿2022退耕还林补助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

部分人只能享受种苗造林补助,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以及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

2022退耕还林补助粮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不得供应给退耕还林者;

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退耕还林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其中退耕还林所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依照国家规定免征农业特产税。若农业税收因灾减收部分,由上级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确有困难的,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央财政以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2. 河北沧州税务局

买方不可以去税务局开票,应当找销售方索取发票,经销商或者是卖电单单车的人开的,自己是无法主动开具的。

购买电动车应当要开具相应的发票,发票的开具会影响以后电动车的上牌。发票开具方式如下:1、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2、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国税机关批准,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将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3. 河北沧州税务局电话号码

截止到12月25日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二、缴费期限

2022年度医保集中缴费期限暂截止至2021年12月25日。

三、参保范围

1、具有运河区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新生儿;

2、取得运河区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四、参保登记

已经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可通过手机直接缴费,无需再次登记;未参加过2021年度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辖区户籍人员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明),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选择手机微信缴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便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流程及所需资料同首次参保居民相同。

五、特殊人员缴费

按照往年政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2022年度资助标准省、市文件还未下发,此类人员暂缓征缴,另行通知。

六、缴费方式

1、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打开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公众号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中进行缴费;选择身份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根据证件号码,自动显示出该用户所有的参保登记信息,点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右侧的“去缴费>>”,进入城乡居民医疗缴费界面,核对缴费人员各项信息无误后,(如曾经有过河北省内异地参保情况的,注意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运河区税务局),信息确认后直接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4. 河北沧州税务举报电话

1、向商家高层投诉:和在线客服沟通投诉。.打客服的服务电话。

2、向执法机构投诉:如果客服不解决问题,如果是质量和售后问题可以向12315投诉。如果给您带来了其他损失,可以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3、拨打当地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的电话进行举报(可通过拨打当地的114查询到);直接到当地的税务局去举报。

4、拨打当地的税务专用服务热线电话举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5. 河北沧州税务局举报电话

(一)银行批量扣款缴费方式

本市邮储、北京、农商、农业、建设、交通、中信、招商、光大、民生、中国、工商银行支持该方式缴费,将在每月批量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

选择银行批量扣款缴费方式的参保人在批量扣款日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缴费。

(二)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

选择银行柜台查询缴费方式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农业、建设、交通、中信、招商、光大、民生、浦发、华夏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三)银行APP查询缴费方式

北京银行的银行APP用户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银行APP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

(四)电子税务局个人实时扣款缴费方式

6. 河北沧州税务局长

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在沧州市中心城区(新华、运河、高新、开发)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契税的购房人,按照购买商品房买卖合同价格的1%金额发放购房补贴。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具体实施时间以正式文件为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沧州银保监分局)

7. 河北沧州税务师考试地点

1.自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10月25日8时,停止使用现有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全市医保部门所有窗口业务办理。

2.自2021年10月22日18时至10月25日8时,暂停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刷卡业务(含医保电子凭证刷码),暂停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医保缴费业务:

1.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暂停所有征缴经办业务的办理,具体包括单位及职工的参保登记、基数申报、信息变更、增减员、退休、退费、补缴、转移等业务;灵活就业及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儿童统筹参保登记缴费及人员变更、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

2.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对于已经进行了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但是并没有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群众,可以在新平台启动以后再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3.在暂停全市经办业务期间(2021年10月18日18时至2021年10月25日8时),税务部门会正常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及已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对于当月还没有核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业务办理,需要等到新平台启用以后才能进行办理。

8. 河北沧州税务医疗保险缴费2023年

2023年度沧州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从9月1日起就开始了,交费截止日为2022年12月25日。

消费者可以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险局官方网站自主缴费,也可以到位于沧州市永安大道和沧州市解放路十字路口西南角沧州市医疗保险局办事大厅缴纳。

9. 河北沧州税务稽查局名单

首先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纳,然后会连续弹出两个问话框【推荐银联缴纳的】,可以点取消和确认放弃,再输入缴纳人的身份信息,点查询,确认无误方可进行2023年度的缴费,并在缴费两到三个工作日进行缴费记录的查询。2023年新农合医疗缴费在2022年12月25号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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