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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报告和税审报告是每年都要做的吗?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09-30 21:01   点击:98  编辑:长孙洁   手机版

您好,会计学堂水本无色为您解答

年度审计报告和税审报告不是每年都要做,在政府部门或者企业有不需要的时候可以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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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审计报告和汇算清缴报告的是不是程序不多的?那个更难

两个不一路,一个是会计师事务所干的活,一个是税务师事务所干的活


审计报告是全面审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汇算清缴是所得税专项审计,主要是计算申报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非要说那个难的话,审计报告可能麻烦一些,涉及到会计核算的全部方面,包括企业内控,资产管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什么情况下要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339号)规定: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鉴证报告首页应为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北京市税务师事务所从事2010年度涉税鉴证业务备案表》。

(一)企业资产损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鉴证报告。对未按规定附送鉴证报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对于未按规定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实行专项检查。

(三)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四)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五)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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