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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情况下,如何合理避税?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09-28 12:05   点击:191  编辑:尹进   手机版

新个税法实施后,按每年综合所得来算税,平时工资和年终奖总和(减掉各项扣除),决定了最终的个税,平时工资和年终奖如何分配,不影响个税。

过去因为有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且工资每月单独计税,所以存在通过不同期间发放的筹划空间,现在平时预缴,最终年度汇算清缴,平时和年终之间发放占比对税收没影响,有影响的是发放总额。

新个税法下,要合理避税,通常要采取变换所得名目,讲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或转化为财产所得、转为为稿酬所得……,并且可配合一些核定征收的政策,降低个税税负,具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里就不展开了。

规避个税,多缴企业所得税,划算吗?

这个问题其实有点复杂,现有几个回答看了下,有点简单,也不切题。

说白了,如果你是企业老板,现在企业盈利,要从企业拿钱:

一种是通过工资方式拿钱,工资做高,承担个人所得税;

还有一种是通过股东分红方式拿钱,少做工资,个税少交,这样企业所得税可扣除费用减少,税前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多缴,然后再分红给自然人股东。

哪种方式划算?答案是不一定。

通过分红方式拿钱,需要交两道税:企业利润(应纳税所得)的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分红的红利所得个税税率是20%,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率:一般企业是25%;高新技术企业是15%;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是10%。

所以,多了100万元利润,一般需缴纳企业25万元,75万元净利润再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15万元,股东到手60万元,征税率为40% (=1-75%×80%);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则征税率为32%(=1-85%×80%);如果是小微企业,则征税率为28%(=1-90%×80%);

如果增加100万元的工资费用,则员工能到手多少? 工资薪金的个税是累进税率,范围在3%~45%,所以,如果工资落在最高档,适用45%个税税率,即年度个人劳动应税所得超过96万元时,这个时候给这个多发100元钱,到手只有55元钱;而不发工资,采用分红的方式(前提是企业有利润),税负率只有40%,低于工资的个税税率,则是划算的。

题主想问的,应该是这种情况下,通过多缴企业所得税及分红的红利个税,来规避个税(比如,对年薪千万的高管来说,工资薪金个税税负很高,则可以采取分红方式)。

当然,企业绝大多数人员工资是没那么高的,还没达到40%个税税率,这时上述操作是否划算,答案还是不一定。 以上算法,忽略了一个很重要因素,那就是社保负担,因为社保费用对企业来说也是要掏钱的,尤其明年社保严征,过去很多企业社保基数采用最低基数做法将行不通,这时,多发工资不仅员工要承担个税,还会增加30%左右的企业承担社保,还有个人要承担10%左右的社保。(尤其有些地方,企业承担社保部分的缴费基数是上不封顶的,这时企业工资总额增加,会极大增加社保成本。)

这样的话,给员工加薪,企业多付出10万元的用人成本,扣掉个税、社保统筹部分,进入员工的社保个人账户福利是多少、员工到手多少,需要详细的测算,这时就比较复杂了。

当然,对于国企、外企来说,一般还是要规范操作。对于自己创业的老板,既是股东、也是员工,这时要全盘考虑一下,权衡一下哪种方式更为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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