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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的物流公司无利润,又无成本发票,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10-30 13:34   点击:119  编辑:程冠   手机版

非请自来。

烫手山芋!这种公司谁接手谁头疼,一般纳税人又要交增值税,还得交企业所得税。

按题目所述,企业所得税方面,每月营业额不到10万,说明有一定的销售收入的,年销售额应该在100万左右,算上其他日常开支,年应纳税所得额应该不超过100万,按现在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按20%计缴企业所得税。比如“净利润”为5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是50*25%*20%=2.5万。

另外,“但是下游物流公司及货车司机无法对我司开票,只有收据和报销单据”—— 一般纳税人最怕的就是这个,一来不能取得进项抵扣,二来不能税前扣除成本,直接增加税负。

说实在的,“下游公司”一般不会不开发票的,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言而喻;如果确实难以取得发票,按最新出台的新政可考虑在本年12月31日前将公司转换为小规模纳税人。

我想,大多数人的建议都差不多是这样,自己衡量吧。

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不会变成偷税漏税?

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现后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就可以啦,不会被认为是偷税漏税的。但我认为你是没有把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理解透彻,虽能你的月收入超征税点,但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发现公司没代扣,实际上不是公司没有代扣,是你依然不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务局也不可能把你认定为偷税漏税。原因如下: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管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每个公司会计都知道公司是个人所得税法定代扣代缴单位,没有哪个公司不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二、新旧《个人所得税法》的差异

(一)起征点等的差异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分别由1500元、3000元、4500元提至3000元、9000元、13000元。

(二)增加了六项专项扣除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新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六项专项扣除(在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对符合条件的扣除进行申请,个税申报软件自动关联)

(二)应纳税所得额求和判断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的当月开始,无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大于5000元都要一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举例说明

1、题干

假如你每个月应发工资为10000元,每月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是800元、医疗保险200元、失业保险是50元、住房公积金是1200元,六项专项扣除中你孩子上学税前可抵扣1000元/月、赡养老人税前可抵扣也为1000元/月,其他没有抵扣。

2、个人所得税计算

由题干得出:你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5750元,但是由于你1~10月∑应纳税所得额=5750*10=57500元<60000元,因此10月分之前均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11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5750*11-6000=325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250*3%=97.5元,12月份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5750*12-60000=9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3%-97.5(上个月末累计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72.5元,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70元。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不是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就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更不是应发工资或者实发工资超过5000元就要交个人所得税的,是月累计应纳税额所得额>60000元的当月开始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这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5000元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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