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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问题 请帮忙回答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2-05-13 06:10   点击:274  编辑:邰梦   手机版

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购买方要交的税只有两种,即印花税和契税。个人出售房屋,需要交纳印花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企业将食堂承包给其他单位经营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1、发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接受服务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法规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不符合法规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您提到的问题中,承包者应该开具被承包企业所在地的发票,而且应该就其取得的全部餐费开具发票,不应按差额开具发票。承包者的发票开具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第三十六条(四)规定,对未按照法规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涉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规定,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协议)法规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国税发[2000]84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职工食堂发生的费用,部分未取得发票如何处理? 未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职工食堂是否应纳营业税? 食堂劳务外包支付费用时对方开什么发票? 公司食堂采买能否以收款收据计入费用税前扣除? 企业设立食堂的涉税处理分析 学生食堂经营一定要核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食堂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食堂发生的费用税前如何扣除 企业设立食堂的涉税处理 企业职工食堂纳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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