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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民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扣除的?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2-05-04 02:37   点击:280  编辑:沈弘   手机版

1)计提工资: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2)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个税等: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就这样劳务公司直接用银行存款直接把工人工资发放了就完事了,但是大家想一下,劳务公司这个钱那里来的?那也是从总包方哪里结算的收入,结算过来的收入一部分用于了人工费用的开支。那么假设总包方现在没钱给分包结算,分包也没钱给工人结算,这个时候就形成了一个关系。代发农民工工资,个税谁来扣?怎么做账?这个时候各方分录怎么写的?1、总承包企业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成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分包公司2、分包公司2.1借:应收账款-总承包企业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不考虑增值税2.21)计提工资: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2)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个税等: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应付账款-员工都没实际付钱,所有都挂的债权债务。好了,现在总承包公司对分包公司说,兄弟,你看哈,我欠了你工程款,你欠了工人工资,这样,我欠你的钱我就不给你了,我直接支付给你的工人,这样我们的账就抵了。代发农民工工资,个税谁来扣?怎么做账?分包公司想,也行,那就这样办吧。然后总包就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把钱打到每个农民工工人的账户里面。打完款后,各方又怎么做账呢?1、总承包企业借:应付账款-分包公司贷:银行存款2、分包公司借:应付账款-员工贷:应收账款-总承包企业为什么举上面这个情况的案例给大家?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4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和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民工工资的制度,人工费用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建筑企业的总、分包单位应将其纳入工程款项的结算。什么意思,就是明确规定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必须由总承包单位代发。这种代发如何做账?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缴?很多人就一直没弄清楚里面的原理。那么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看前面的案例,是不是就是代发的原理?工人的工资不直接由分包单位支付,而是由总承包单位代发,实质上是什么?实质上这部分代发的工资就是工程款的一部分。对于总承包单位代发分包公司农民工的工资就是支付工程款,对于分包单位来说,不由自己直接支付的农民工的工资就是自己应收的工程款抵的一部分。所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下我们发包方、分包方的分录就可以直接这样做了。1、总承包企业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成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代发的农民工工资)2、分包公司2.1借:应收账款-总承包企业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不考虑增值税2.21)计提工资:借: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2)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个税等: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贷:应交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贷:应收账款-总承包企业分包公司按期把工人工资表做好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直接支付,同时分包公司提交了工资表,总包支付后相当于分包单位已收讫销售款项。其实就是这么简单。那么个税由哪个扣,哪个来申报呢?答案是分包公司来。代发农民工工资,个税谁来扣?怎么做账?【国税函〔1996〕6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法规,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由于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与取得所得的人之间有多重支付的现象,有时难以确定扣缴义务人。为保证全国执行的统一,现将认定标准法规为:凡税务机关认定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农民工是分包公司招聘的,和分包公司是劳动关系,具体用工、派工等事项都是有分包公司负责,工程总

你这个提问感到有点问题。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里的纳税人,以在我国实际居住183天来设定税收管辖权,从来也没有对我国公民的户籍城乡属性的来源不同的征收管理的模式。不是因为是在脱离户籍所在地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分化就对所谓的农民工取得的工资薪金征税另眼相待。自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次修正),且自2018年10月1日之后取得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大于月费用扣除标准5000元,自2019年1月1日之后年费用扣除标准60000元的居民纳税人,如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个人所得税法里的专项扣除项目(就是三险一金),没有向支付所得的单位提交过个人所得税法新增的六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涵盖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税法还行之有效的还可以抵减居民纳税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项目,一律是要课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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