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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信息(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怎么查询)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7-03 00:05   点击:224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怎么查询

不会!

公安局是负责社会公共治安的机构,不负责管理企业的经营情况!

让公安局去查企业的经营范围,那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对企业经营范围进行管理的是工商局!各地工商局专业负责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具体经营。

在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就是工商局干的事!超出了经营单位,会受到工商局的查处。

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哪里查

目前网络上能够查询到的涉及企业税款缴纳的主要有以下两种:

1、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后点击提交即可

2、被列入纳税黑名单的纳税人

(1) 登录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点击“公众参与”栏目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模块查询。公布的内容包括违法纳税人的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经营地点、违法事实、处理处罚决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

此外,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也会定期不定期的发布“黑名单”信息。

(2) 拨打12366 根据提示输入税务登记号码可以查询

扩展资料:

在网上不能查询的纳税内容如下:

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因调查案件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以下内容:

(1) 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

(2) 属于纳税人商业秘密的;

(3) 属于个人隐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公开发布的事项。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信息查询

3.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在哪里查询

登录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点击“公众参与”栏目中的“税收违法黑名单”模块查询。公布的内容包括违法纳税人的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经营地点、违法事实、处理处罚决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

此外,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也会定期不定期的发布“黑名单”信息。

关于国家税务黑名单的相关介绍:

7项税务总局直接公布的“黑名单”标准:纳税人采取虚假纳税申报、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方法,被查补税款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000万元以上,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额累计5000万元以上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税收违法案件。

4.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

税务局的黑名单,就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让全社会都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这种公布是有期限的,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从公布栏撤出。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两个公告,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登记评级体系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机制,要求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实施公开曝光制裁。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税务机关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第十条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公布栏中撤出。

拓展资料

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级,D级纳税信用还可以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级确定。信用级别直接与税收服务管理挂钩:

A级信用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企业连续3年获A级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办税事;

B级信用的纳税人,对其实行正常管理;

C级信用纳税人,对其从严管理;

D级信用纳税人,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将其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5.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方法

一、税务机关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二、《税收征管法》第四章 税务检查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6. 税收违法重大案件的标准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目前的审核尺度是:原则上,凡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能够依法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

上述行政处罚主要是指财政、税务、审计、海关、工商等部门实施的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其他有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涉及明显有违诚信,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也在此列。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时要全面核查。

7.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税务机关在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当然这些手段只适用于税务违法案件的调查,而不适用于一般的税务检查对象,而且调查取证的对象必须是与税务违法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不能随意扩大化,更不能将所了解的情况和取得的资料用于税务违法案件处理以外的非法用途。

8.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的案件信息包括哪些

税务局的黑名单,就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让全社会都能够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这种公布是有期限的,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从公布栏撤出。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两个公告,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登记评级体系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机制,要求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实施公开曝光制裁。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税务机关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

第十条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公布栏中撤出。

拓展资料

纳税信用按百分制分为A、B、C、D四级,D级纳税信用还可以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直接判级确定。信用级别直接与税收服务管理挂钩:

A级信用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企业连续3年获A级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办税事;

B级信用的纳税人,对其实行正常管理;

C级信用纳税人,对其从严管理;

D级信用纳税人,将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违法处罚幅度将高于其他纳税人。税务机关还会将其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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