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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税务局谈话(新办企业税务局约谈)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3-05-12 17:15   点击:345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新办企业税务局约谈

税务申报的具体情况。 一、补充:

1、主要的是了解一下企业大致经营情况,甚至可能法人的具体情况和会计的个人简历之类,了解一下企业经营流程,要求企业预测一下下一年或几年内的预计收入和发展计划,公司人员人数,地址,经营的项目,经营特征。

2、生产行业的话,生产地址,日常能耗,生产规模等。商业行业的话,经营地,商品存放地,商品经营特点等,会计一般会询问会计资质,是否可以准确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

3、这些都是很好应付只需要正常回答就好,一般来说,税务专管员很忙,更多的是,简单的问几句,然后就给几张表,简单的填填就可以了。

2. 税务部门约谈

第一条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发生违法违规情形的社会组织,可以约谈其负责人,指出问题,提出改正意见,督促社会组织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约谈应当遵循依法、合理、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负责人为社会组织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院长、校长等)。

前款规定的人员因故不能如期参加约谈的,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书面说明情况,经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可以更改约谈时间。

第五条对同一案件涉及多家社会组织的,可以个别约谈,也可以集中约谈。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制作《约谈通知书》,告知社会组织约谈时间、地点、事项和参加人员等。情况紧急的,可以电话通知社会组织。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约谈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必要时可以邀请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第八条约谈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核对约谈对象身份;

(二)执法人员告知约谈目的和注意事项;

(三)执法人员指出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情形,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四)约谈对象针对本条第(三)项内容进行陈述;

(五)执法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行为尚未终止的,要求立即停止。

第九条约谈对象接受整改意见的,应当作出整改承诺;如不接受,则约谈程序终止。

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约谈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制作约谈笔录,约谈结束后由执法人员和约谈对象签字或盖章。约谈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人员在约谈笔录上注明。

第十二条对作出整改承诺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跟踪检查其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将约谈对象、约谈事项、整改承诺等约谈情况及不接受约谈的社会组织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行政处罚情形的,登记管理机关不得以约谈代替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约谈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约谈,不接受整改意见或不落实整改承诺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启动其他执法程序,并将上述情况作为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用评价、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工作的参考。

3. 税务局约谈要怎么说

需要下达通知书

一,1,约谈前会给被询问人下达《询问通知书》、《送达回证》。

1、被询问人一般为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

2、根据需要必须约谈采购、供销、仓储、生产、经营等其他相关人员的,通过企业财务部门安排。

3、被询问人是多人的,一般要一次性通知。

4、税务机关可以多次询问。

5、被询问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向税务机关提交被询问人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6、《询问通知书》中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约谈时提供、出示涉及疑点、问题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约谈时会制作《询问笔录》,一般指定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约谈。一名税务人员负责询问,另一名负责记录。

(一)约谈时:

1、核实被约谈人身份;

2、告知其权利义务;

(1)告知税务机关参与询问的人员、记录人员的身份,并出示税务检查证;

(2)告知被询问人应如实回答询问问题,说假话、作伪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告知被询问人依法享有向税务机关申请询问人、记录人回避的权利;

3、按预案进行询问;

4、被约谈人进行说明和举证;

(二)约谈结束时:

1、《询问笔录》交被约谈人核对;

2、有遗漏,可以补充和改正;

3、询问人、被询问人、记录人签字押印;

根据《税务约谈暂行办法(试行)》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在约谈日期的5个工作日前送达《税务约谈通知书》.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接受约谈的,应在收到《税务约谈通知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约谈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就是说检查前是要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

4. 税务机关约谈企业会有处罚吗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注:五证分立的“原始企业”的法人变更需要顺便办理五证合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多(比如五个证),所以会相对麻烦一些。

三证合一与五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去工商局进行变更法人即可,工商局会将公司变更信息同步共享给税务、社保等部门

5. 税务局约谈严重吗

《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税收专管员,其实现在应该叫税收管理员,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国家为了更好的了解税源,掌握税源情况,加强税源管理的一种制度,税务管理员亲自解除纳税人、了解掌握辖区内纳税人税源及其变动的情况。

因此,如果辖区内企业出现什么问题,税务管理员可以约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要的时候还会上门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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