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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纳税申报期限种类有哪些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12-20 21:24   点击:176  编辑:宣彪   手机版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依据国务院令[1993]1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依据国务院令[1993]1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  4、车辆购置税申报期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 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5、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依据国税发[1995]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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