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限购政策
其中一人是本市户口或两人都是:个人名下最多有一套住宅,家庭名下最多有两套住宅。
两人都是非本市户口:购房之日起倒推,36个月内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且断缴或补缴不超过3个月,不论是个人还是家庭,都最多只能有一套房。
目前现行的政策是认房又认贷:认天津的房,全国的贷,包括贷款记录
滨海新区情况稍微有些特殊,在拥有购房资质的情况下,不限制购房套数。
一、自然人
(一)津籍:天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居民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人家庭情况申报表》
1.集体户口
天津市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是本市户籍的一种形式,属于正式户口
学校集体户口购房时同样属于天津正式户口
(二)自然人-非津籍
非天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居民(或单身人士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购房人家庭情况申报表》
(三)自然人-外籍
外国人在天津需要连续24个月的纳税或社保,除此之外,还需要:护照复印件、中文译本公证、《首次购房承诺书》
(四)自然人-港、澳、台
港澳台籍,不仅需要满足纳税或社保的条件,还需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姓名有繁体字需提供中文简繁体为同一人声明公证《首次购房承诺书》
二、特殊情况-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购房:另需提供
监护人身份证
户口本复印件
被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
监护人公证书原件2份
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
三、特殊情况-落户
积分落户:根据住房,年龄,社保,学历等信息积分落成天津集体户口
人才引进: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纳税社保三个月以上,可落成公司集体户口
三、特殊情况-联名
夫妻双方一人为天津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可以共享天津本市购房资质
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一方可以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且满足本市购房条件的,是可以夫妻另一方名义购房的
多户外地户籍居民以共有方式购买一套住房的,需每一户购房家庭提供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家庭成员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代替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替代。
四、人才引进新政
租房落户:3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或45周岁(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并取得《天津市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申请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津名下合法产权居住落户;无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申请在本人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五、人才引进新政
“海河英才计划”:
海河英才计划主要引进五类人才: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 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人才类型确定:
1. 学历型人才: 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 本科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硕士一般不超过45 周岁, 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可直接落户。
2. 资格型人才: 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注册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注册建筑师、 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资格型人才, 可直接落户。
3. 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 1 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 3 年的、具 有高级职业资格、 不超过 35 周岁,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 不超过 40 周岁,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不超过 50 周岁的技能型人才, 可直接落户。
4. 创业型人才: 对创办符合我市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 1 年, 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 不受年龄限制, 可直接落户。
5.急需型人才: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隆新兴产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急需型人才,由企业家自主确定落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