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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服务内容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2-04-20 00:58   点击:103  编辑:耿胜   手机版

根据八戒财税的代理记账会计的要求来看,代理记账需要以下资料:
1、现金单据:如办公费、差旅费、房租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
2、银行单据:如提现、转账、贷记凭证、电汇、进账单、借款单等
3、发票:当月1日——31日期间的所有发票
4、员工信息:公司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月工资额等
5、其他原始单据。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遵守哪些规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保守客户商业秘密。核算质量,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独立执业,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第十七条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

根据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委托人示意要求作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应当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等。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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