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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与所得税纳税调整问题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11-06 01:09   点击:230  编辑:孙阅   手机版

你可以选择运用税后列支的方法,即先计算所得税,再用税后利润支付该比财务费用,既达到入账的目的,又可以在税务上有所交待。不过这样做也许不是太符合财务制度,但这是很多会计在面对税务处理(尤其是所得税利润率被限制)时所用的操作方式。

审计时纳税调整中职工福利费占工资总额的14%,工资总额从哪边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全年工资总额应以1-12月份应付工资的贷方累计发生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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