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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必须有社保、审计报告和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09-26 00:41   点击:99  编辑:翟雁   手机版

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是一定要准备的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解析:在我国现阶段无论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还是合伙、自然人只要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受制于其他企业、事业等组织或个人,并且能够出具财产或资金方面的证据或证明,那么就可以认定其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补充:可以附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来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解析:【解答】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能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履约业绩,通俗地讲就是用户信得过的企业。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简单地说,是指供应商能够严格执行现行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清晰,能够按规定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誉是一个企业的生命,讲信誉、善管理的企业,生命力强,有发展前景,政府应当给予鼓励。而且将政府采购项目交给这样的供应商办理,能够增强政府信心。补充:可以附上近三年的审计报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资信证书、信用评价证书3A、承诺函等来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解析:资质证书、设备清单等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解析:税务登记证、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解析: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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