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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需要缴纳哪些税收

来源:www.12366taxvip.com   时间:2021-09-25 20:17   点击:61  编辑:公冶冠   手机版

饮食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三)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25%。
(五)个人所得税
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厨师个人所得税定额标准修改为:按餐厅级别、厨师等级分类定额。



扩展资料
餐饮业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营业税方面,自2014年10月1日起,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
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也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个人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4月1日起,对采用核定征收方式附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业户以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月经营收入不足2万元(原来的标准是5000元/月)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为0。
自2014年9月1日起,对个体饮食行业每月经营收入额不足21,875元的,不征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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